住建局的消防验收
和消防救援部门的消防验收
有什么区别?
这是一个非常容易让人混淆的问题。
在2019年之前,这些职能都是属于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的,2019年《消防法》修订后,新《消防法》将消防救援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9个条款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主管部门,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以及抽查工作。在建设项目开工之前,住建部门会对消防设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住建部门还会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以保障建筑在投入使用前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
消防救援部门则主要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俗称的“一消”是指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二消”则是对项目的装修、改造进行消防验收。

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从时间节点来看,住建部门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建设的前后阶段,而消防救援部门的工作则侧重于建筑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监管。
从工作重点上来说,住建部门着重关注建筑设计和施工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救援部门则主要检查已完成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状况,例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在办理消防审批时,应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先到住建部门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再到消防救援部门申请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重点补充说明
职能划转背景:2018年机构改革后,原消防救援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整体划转至住建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现主要承担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任务。
协同办理机制:部分地区已推行消防验收与开业前检查协同办理,同步查验、分别出具文书,减少企业重复准备、重复到场的成本。
违规后果:特殊工程未经验收或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罚;公众聚集场所未获开业检查合格擅自营业,由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罚。

实操建议
建设工程(如厂房、写字楼):竣工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重点准备图纸、竣工报告、设施测试记录等。
公众聚集场所(如餐饮、娱乐):开业前向消防救援部门申请开业检查,重点落实现场疏散、设施完好、管理制度等。
协同办理:可咨询当地住建与消防救援部门,确认是否支持“一次到场、两项检查”,提升办事效率。
本文转自@河南消防 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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