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湖南省教育厅、消防救援局联合发文:部署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消防百事通小助理 2026-07-01 17:36:55浏览量:650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湖南部署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用电安全等突出问题

6月19日,全省教育系统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20日,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力求实现隐患见底清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指出,当前,部分学校建筑老旧、重点场所风险叠加,安全管理仍存在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精细化防控水平不高等问题,潜在风险交织,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以更高标准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整治将全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闭、门窗设置逃生障碍物等突出问题。从严管控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源头。规范校园动火作业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开展宿舍用电专项巡查,针对商住一体、下店上宅等复合型场所制定专项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消防有关规定。

同时,全面夯实消防设施保障基础。常态化开展实战化消防宣教演练。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在岗值守要求,对无证上岗、单人值守、擅自脱岗等行为依规严肃处置。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范,从责任体系、建筑防火、设施运维、巡查检查、教育培训、重点部位管控等方面完善校内管理制度。

以上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hunan.gov.cn/hnszf/hnyw/sy/hnyw1/202606/t20260621_34008643.html

以下为湘教通〔2026〕89号通知文件重点提炼内容【非标准全文】:

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局决定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8月2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省安委会工作安排,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总要求,实施拉网式排查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系统消除校园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一)坚决打通“生命通道”。凡发现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立即组织拆除,7月30日前全部清零。对以管理为由设置的门禁系统或闸机,必须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通过自动和现场双向手动两种方式开启,并在门内侧设置醒目的一键开启标识。

(二)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的门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内停放或充电。凡发现在室内违规停放的,一律强制拖离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警告;凡发现“飞线充电”或将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的,一经查实,对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对教职工予以通报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曝光。

(三)严管违规动火与危险作业。校园内所有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落实现场看护。凡发现未办理审批擅自动火的,一律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消防、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施工单位列入全省教育系统黑名单。严禁在正常教学、自习、就餐、作息期间进行动火作业,违反的一律顶格处罚,并追究学校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内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发现学生、儿童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的,一律予以没收,并对其所在班级或宿舍予以通报。宿舍管理员应每日常态化巡查,凡发现宿舍内存在违规使用明火行为未及时制止的,对宿管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五)严抓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紧盯学生宿舍和午休室,凡未按规定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的,必须在8月10日前全部补装到位,逾期未完成的,责令该宿舍楼停止使用。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中级证或无证上岗、24小时单人值守甚至脱岗的,一经发现,对学校进行全省通报,并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凡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缺失或失效的,7月15日前必须配齐更换,逾期按隐患未整改追究学校分管领导责任。

(六)强制规范油烟管道清洗。凡学校食堂油烟管道未落实每季度至少一次全面清洗的,一律责令3日内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食堂停业整顿,并约谈学校分管领导。

(七)严抓电气线路与用电安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人员实施。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必须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气线路、开关、插座严禁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必须保持可靠安全距离。配电箱周围、变配电室内、电缆井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凡发现私拉乱接电线、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整改,并在校内警示通报;逾期未改正的,在全省教育系统公开曝光。

三、消防安全管理重点

(一)压实“一把手”责任。明确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教育部门作书面检讨,情节严重的接受诫勉谈话;连续出现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全力保障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校要制订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尤其是必须保障整改资金,专项核算消防设施维保、器材更新、报警系统安装等所需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单独列支,优先保障。凡因保障不到位、投入不足导致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视为学校领导班子不作为,扣减下一年度办学经费或项目拨款。

(三)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本学期结束前,学校必须组织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寄宿学校必须组织一次夜间无预警消防疏散演练,重点检验宿舍管理员是否具备组织疏散能力、学生是否熟悉逃生路线。宿舍管理员必须全员参加灭火器实操和疏散引导专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严抓消控室值班。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凡发现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一人值守或脱岗的,第一次全省通报;第二次复核仍不合格的,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予以诫勉谈话。必须借助本单位维保机构等专业力量组织消控室值班人员开展实训实操,组织“四知五会”培训学习,保障值班人员熟练掌握火灾报警处置流程。

(五)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同步启动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各学校应在8月20日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自评。各级消防、教育部门加强指导,年内组织一轮次评测。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4日)。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5日至8月10日)。各地各校对照整治重点任务和专项要求,以《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文件为依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临时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整改闭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各地各校全面复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总结应于8月20日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百事通系信息发布平台,消防百事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