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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必须更换为“液显”,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沙漠垦荒者-崇山 2026-04-02 13:54:34浏览量: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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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显示盘”(火规GB 50116中也称“区域显示器”)是较常见的一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用于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某一报警区域感烟探测器、手报等部件火警信息,因常每层安装一只故俗称“层显”。其显示信息的方式可分为:液晶模组显示汉字(“液显”)、数码管显示数字(“数显”)。在部分项目的检验、验收过程中,遇到过判定“数显”不能显示报警部件的物理位置(如“X层XX办公室)、必须更换为“液显”的情况;还有认为“数显”不能显示故障、联动等信息,不符合工程规范、产品标准要求。

1.产品标准GB 17429-2011《火灾显示盘》中有明确“层显”必备、可选功能的规定,在信息显示方面只有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显示是必备功能,但火警的时间显示不是强制要求的。自选功能的描述1)“仅适用于具有此项功能的”,如监管报警显示功能;2)“具有”,如故障显示功能。

“层显”是否具备可选功能?需要查看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中“产品特性描述”部分,产品具有的可选功能都会列出,证明这些功能经过了检验机构的检验,以“具有”开头进行描述。GB 50166验收标准中对于“层显”的“主要功能”要求(4.3.15条):接收和显示火警信号、消音、复位、操作级别,也没有要求接收和显示“故障”、“监管”、“启动”等信息。

GB 17429中对于“层显”显示的方式规定:字符或文字,因此允许采用字符(数显)。

当然习惯了在液晶屏上查看详细的火警、故障等信息后,使用“数显”时会觉得显示不直观、信息不全面,但这只能在招标、图纸设计阶段对产品选型提出要求(如必须采用“液晶汉字”显示方式),不能判定“数显”不符合规范、标准。GB 50166的条文说明中也提到:采用数字方式显示时,将显示的回路地址与实际的“物理位置”编成对照表(如15-150:烟感,1栋3层XX办公室),以便用户查看。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R-BHNkKH60dIGI-rzCoog,本文略有删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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