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控制IG541、CO2、七氟丙烷、全氟己酮等柜式/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喷放,对通讯机房、变配电室、CT室等进行灭火)是消防电子产品中工程应用较广、较早的产品,但实际工程应用中仍经常存在一些误解、争议(主要集中在系统架构、部件设置的位置、联动逻辑),本期就针对性进行探讨、解析。

气体灭火控制器系统一般由主机(气体灭火控制器)和系统部件(报警部分:火灾探测器、手报、声光;气灭部分: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启停按钮、放气指示灯等)组成。

注1:放气指示灯(也称“喷洒光警报器”)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中标准名称为“气体释放警报器”,执行标准目前为GB 26851《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一、系统架构、设备配置
1)气灭控制器是否可以配接火灾探测器、模块?
气体灭火控制器的产品标准GB 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4.3.1.2明确了气灭控制器不能直接接火灾探测器、手报,可以配接的系统部件有:声光、放气指示灯、紧急启停按钮,间接规定可配接的有:输入输出模块(4.3.2.2 c)联动控制功能)。

再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下图为一种火灾报警/气体灭火“二合一”控制器,即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气灭控制器“产品特性描述”中的“配置”、“配接”信息体现的系统部件与GB 16806是对应的;感烟/感温探测器、手报的配接都体现在火灾报警控制器部分。

注2:目前单纯的气灭控制器产品已经很少了,基本都是报警/气灭“二合一”,但有些场所还存在只作为气灭控制器使用的情况,如地铁FAS系统为进口产品(行业的一个痛点),气灭控制系统为国产,防护区内的感烟/温感是接入FAS主机的。
2)为何手动自动转换相关产品在气灭控制器检验报告中没有体现?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还列出了两种系统部件:手动自动转换装置、手动自动状态显示装置,用于在非火警状态下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将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防止出现喷放对人员造成伤害(低温、窒息),同时从防护区内、外都能直观看见本防护区的手动、自动状态,而不需要走到手动自动转换装置或气灭控制器处才能识别。

作为气体灭火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在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型式试验报告”中确实没有体现(描述)手动自动转换装置(开关)、手动自动状态显示装置,因此在进场、验收时经常会被质疑为何作为消防产品,却没有型式检验报告。原因分析:
1)产品标准GB 16806中气体灭火控制器能配接的系统部件没有此两种产品,如在报告中描述没有依据;
2)现场手动自动转换以及显示也不是气灭控制系统必备的功能,GB 50370的5.0.4设计前提为:灭火设计/实际使用浓度大于NOAEL浓度的防护区;
3)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消防产品目录(2025年修订版)》中只列出了气灭控制器,没有单独列出此两种产品(紧急启停按钮也没有列出),或在气灭控制器的定义中明确系统的构成。因此就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也可以说暂不属于“消防产品”。

因内容较多,后续将继续探讨气灭控制系统在部件设置位置、联动逻辑方面存在的争议、误区。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_FEFlY0CxRoCYASa8yGWg,本文有所删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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