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是建筑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消控室内是必须设置的,见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定》(全文强制执行)。

工程应用中(设计、检测、验收)对于消防应急广播的备电、系统设置架构等常出现争议(如要求功放有蓄电池),主要原因1)对产品标准、工程规范中的要求、规定未清晰识别、准确理解;2)规范的规定不清晰、准确,甚至互相矛盾。
1.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产品自身是否必须有蓄电池?
· GB 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
产品标准GB 16806明确产品具有“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接口”,且主电源明确为AC 220V,“备用电源”并未要求采用交流还是直流(蓄电池)。

注:市面上的能装入报警联动控制器柜体内(最通行的方式)的产品(插件式),没有内部配置蓄电池的(从标准要求、成本、安装使用等方面考虑),都有“备用电源接口”,且采用交流的居多、直流的较少。

对于产品必配或可选的部件(组件)、功能,看“型式试验报告”,以同样执行GB 16806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为例,蓄电池一定在“产品特性描述”部分直接描述。

·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火规中对系统供电的要求,10.1.3推荐(“宜”)CRT、消防通信设备的电源接UPS或EPS,那“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是否属于10.1.3的“等”(规范、标准的实施最怕这样的规定)呢?硬要靠这条要求肯定是牵强的。

还是参考火规图集14X501-1中的系统供电电源图示,消防应急广播主机(设置在消控室)的“备用电源”可配EPS或蓄电池。
待续。本文节选自https://mp.weixin.qq.com/s/vA5YqKlBK0X2Ryksti2y2Q,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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