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独立组成,设有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此时是否需要将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石化行业如何执行?
一、规范和地方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8.1.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
8.1.3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8.1.4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一2022实施指南
(1)在建设工程中,可燃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设置,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直接配接可燃气体探测器组成独立的系统。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将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3.0.8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5.1.2可燃气体的第二级报警信号和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进行图形显示和报警。可燃气体探测器不能直接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输入回路。
条文解释:5.1.2本条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8.1.3条和第8.1.4条的规定提出的:第8.1.3条内容,“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第8.1.4条内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不介入消防联动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可由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单元直接送至消防控制室,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单元可不通过消防检测。
北京消防

二、分析:
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独立组成,设有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通过输入模块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
2、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涉及消防联动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文章来源:消防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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