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6验收标准中规定很明确:启动延时(通常设置30秒)结束后,在灭火装置启动的同时点亮“放气指示灯”。按理说不应产生争议,但看一下GB 50263的E.2.1,确实提及:压力开关动作(反馈)后,才点亮“放气指示灯”。

再回到源头:产品标准来分析,GB 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对于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控制逻辑规定是与GB 50166一致的。

放气指示灯本质作用可以理解为:提示“即将喷放”,而不是仅提示“已经喷了”,这点是造成很多人理解偏差的根源。因气体灭火系统从来不是“能喷就行”的系统,它需要综合考虑:误喷代价很大、人员安全优先。
内容来自:沙漠垦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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