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常见问题解答汇编-电气专业(2026年1月)
问题24:下列场所、房间如何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8条第3款:公共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面积较小、人员较少的公共建筑如:门卫、公厕等是否要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第3.2.8-4条:出口标志“应设置在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公共建筑首层房间直接开向室外的出口,是否不论房间功能、大小均要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2.3-2条:设置疏散照明的民用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岀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房间通往疏散走道的门属于疏散门,在医疗建筑、教学楼、宿舍楼、商业综合楼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中,诊室、教室、宿舍等房间的疏散门上方是否均应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设置疏散指示标识?
解答:《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10.1.8条条文说明表示“具体设置要求,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疏散指示标识具体设置部位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等相关规范条款。《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2.3条对疏散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的设计原则做了梳理,对具体设置方案进行了补充,设计时可依据该条款对需要设置疏散应急照明和指示标识的部位进行原则判定,达到“建筑内的人员在火灾时具有较好的疏散照明条件,便于快速疏散”的性能要求即可。
(1)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2.0.3条的术语: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门卫室、独立泵房、独立变配电房等作为建筑或建筑群的附属建筑物,不在公共建筑的范畴内;景区、道路公厕属于市政环卫设施,对于高速服务区设置的公厕,如果面积大、服务人数多,可以参照规范设置疏散照明或(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位于公共建筑首层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售票厅、候车(机、船)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2.3-2条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理解为“人员密集的场所”,具体参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实施指南10.1.10第2款,场所内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按以下要求设置:
①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第3.2.8~3.2.9条、现行GB 50016第10.3.5条条文中规定的部位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②设置疏散照明的场所,室内最远点至通向疏散走道的门直线距离超过15m的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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