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要求
在《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2.1.14热气溶胶condensed fire extinguishing aerosol
由固体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的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包括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他型热气溶胶。
3.5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一整个章节也介绍了气溶胶灭火系统。
那就说明热气溶胶是气体灭火系统么?
二、规范分析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24
本文件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等化学合成类灭火剂灭火系统和IG-01(氩气)、IG-100(氮气)、IG-55(氩气、氮气)、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类灭火剂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
第1-8项中,均无气溶胶
气溶胶在2018年6月15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其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的8 气体灭火系统中,整个章节也无气溶胶的存在。
《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释疑》倪照鹏 2022

GB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实施指南

气溶胶有自己专门的规范:
《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XF499.1-2010
3.1热气溶胶灭火剂发生剂(以下简称气溶胶发生剂)condensed aerosol extinguishing agent forming compound(abbreviate aerosol forming compound)
可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固体化学混合药剂,一般由氧化剂、还原剂及添加剂组成。
3.2热气溶胶灭火剂condensed aerosol extinguishing agent
由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的灭火物质。
三、结论
2005年版本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基于当时的情况,误将气溶胶划入了气体灭火的规范中,但是后来的规范更新,气溶胶在严格意义上已经被踢出了气体灭火系统的行列。
现在气溶胶不属于气体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时候还会自己喷火造成次生伤害,应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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