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问题名称
关于住宅楼是否必须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问题。
2.问题的具体内容
(1)专业:电气
(2)涉及的规范名称及条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第13.3.2条,居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本标准第13.2.1条的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住宅公共门厅有人值班时,宜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当住宅公共门厅无人值班时,应按本标准第13.3.1条第8款要求,在住宅公共门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第13.3.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8对于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方式。
(3)问题描述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楼,是否每栋楼公共门厅内都需要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3.问题答复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楼,该栋楼住宅公共门厅应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