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水池,此两格水池有连通,是否设置1套液位显示装置即可?
回答:有效容积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分为能独立使用的两格,考虑到检修的情况,每格应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水位显示装置。
上述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解析》2.0
附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4.3.6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条文说明】消防水池容量过大时应分成2个,以便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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