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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排烟窗现已拥有国家标准,不再实施技术鉴定认证
2025-11-14 09:41:22浏览量: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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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排烟窗现已拥有国家标准,不再实施技术鉴定认证。

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令第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针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环境等方面的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对于新研制的产品,若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需通过技术鉴定(如消防技术鉴定),确认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市场。

GB15930-2024《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标准有一项重要变化,即增加了“自动排烟窗”这一产品。该标准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并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自动排烟窗”将可以申请自愿性认证。

那么,持有自动排烟窗《技术鉴定》证书的企业能否直接转换为《自愿性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呢?

参考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当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等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直接将这13类产品的(有效)强制性证书转换为自愿性认证证书。据此,小编推测,满足条件的企业有可能直接进行转换(此为根据以往操作的猜测,并非官方发布信息)。

满足转换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两点:

其一,转换应基于相应的《技术鉴定》结果处于有效状态;

其二,《技术鉴定》的检验(数据)报告结果需与自动排烟窗新版规则中要求的检测项目、检验数值相一致。

小编查看了一份自动排烟窗的《技术鉴定》报告,其中的型式检验数据能够覆盖GB15930-2024的要求。然而,能否采信检测数据,或者采信部分原有检测数据,具体情况还需致电《技术鉴定》证书的发证机构。通常情况下,发证机构会制定一个转换方案,该方案会明确告知是否需要补做检测、需要检测哪些项目,以及后续的工厂检查安排。

这一标准的实施,对于自动排烟窗行业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变革与机遇。一方面,市场准入的便利性提升,将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投身其中,促进市场的竞争与发展。企业可以更加专注于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以满足日益严格的消防安全需求。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他们能够获得更具质量保障的自动排烟窗产品。国标统一了产品的标准和规范,减少了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消费者在选择自动排烟窗时更加放心。

总体而言,GB15930-2024标准的实施将推动自动排烟窗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为消防安全事业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来源:泰普瑞认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y3fvdkdUvjl9bhjsPyL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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