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建筑避难间
设置位置: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楼地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大于24m的洁净手术部及重症监护区,每个防火分区都应至少设置1间避难间。
面积要求:每个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且为每个护理单元服务的净面积不应小于25.0㎡(例如服务2个护理单元时,净面积不应小于50.0㎡)。
通用要求:应靠近楼梯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应设置可开启外窗(采用乙级防火窗)和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等设施。
医院避难间设置规范详解
1、建筑构造标准
防火系统:
必须采用2小时防火隔墙
入口安装甲级防火门(现场验证符合标准)
外窗需配置可开启的乙级防火窗
空间指标:
净面积≥25平方米
服务护理单元不超过2个
2、消防设施配置
五大必备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装置
消防通讯电话
灭火器材
软管卷盘(实际未配置)
照明标准:
照度≥10Lx
3、装修材料要求
基础装修:
顶棚/墙面/地面材料不低于A级
特殊要求
内保温材料必须达到A级防火性能
4、禁止设置区域:
锅炉房/变配电站正上下方
发电机房相邻区域
可燃物品库房贴邻位置
二、老年人照料设施避难间
设置位置:3层及3层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应在二层及以上各层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设置。如果设置了开敞式外廊或符合要求的室外平台,则可不设置。
面积要求:避难间内可供避难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2.0㎡。
通用要求:同样需要靠近楼梯间,采用2.00h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分隔,并设置乙级防火窗、消防软管卷盘、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等。此外,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大于2层的设施,还需按核定使用人数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三、住宅建筑避难间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规范要求每户应设置一间“安全房间”(不属于常规避难间范畴),需靠外墙设置,墙体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需有耐火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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