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5号令),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为指导各地做好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一楼一牌”设置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起草了《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设置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众可在2025年7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国家消防救援局,邮政编码:100097。(注明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设置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zb01083932626@163.com。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设置工作指引(试行)
(征求意见稿)
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是指由保温层、防护层和固定材料构成,并固定在建筑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为做好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设置工作,制定工作指引如下:
一、设置范围及主体
1.设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应按本指引设置“一楼一牌”标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可以参照设置。
2.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标牌设置主体为建筑产权所有人。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配合有关部门和产权所有人落实“一楼一牌”制度,协助有关机构做好“一楼一牌”设置工作。
3.新建高层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一楼一牌”设置工作。
4.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等情形的高层民用建筑,各地消防部门与行业管理、属地镇街等会商研究,推动落实。
二、设置种类及功能
1.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一楼一牌”标牌分为两类: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风险提示牌(以下简称“安全风险提示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造信息公告牌(以下简称“建造信息公告牌”)。
2.安全风险提示牌主要用途,是为本建筑居住人员、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提示所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
3.建造信息公告牌主要用途,是为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公告所在楼宇(区)、住宅小区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造时间、建造形式、材料性能、系统完整性等基础信息。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时修缮建筑外保温系统存在的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衰减等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风险提示牌应以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的单栋建筑为设置单位,当单栋建筑设有多个单元时,应按单元分别设置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风险提示牌。
5.高层公共建筑以楼宇(区)为单位、高层住宅建筑以同一期建设的建筑为单位,设置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造信息公告牌。
三、标牌内容
1.安全风险提示牌的内容包括:
(1)建筑楼栋(单元)名称;
(2)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如,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B2级(可燃材料)、B3级(易燃材料);
(3)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造时间;
(4)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风险,如,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衰减;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内部存在空腔,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存在空腔,发生火灾可能发生大面积立体燃烧、造成建筑外墙材料坠落等。
(5)安全防范注意事项,如,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高层民用建筑在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以及限制住人和使用的措施;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使用难燃外墙外保温材料或者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
2.建造信息公告牌的内容包括:
(1)建筑产权所有人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造时间;
(3)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类型,如,岩棉、玻璃棉、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泡沫等;
(4)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信息;
(5)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类型,如,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外保温系统等;
(6)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如,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B2级(可燃材料)、B3级(易燃材料);
(7)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外防护层材料及厚度,如,厚度为15mm的水泥砂浆等。
(7)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完整性,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系统防护层有无破损、开裂、脱落等情况;
(8)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如,本楼宇(区)、住宅小区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完整性情况,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衰减情况,周期性常态化自查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评定情况等;
(9)灭火救援注意事项,如,本楼宇(区)、住宅小区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存在破损、开裂、脱落可能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存在燃烧坠落风险;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有机材料,燃烧时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烟气;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内部存在空腔,若空腔内可燃物起火蔓延,容易形成立体燃烧等。
3.建议在安全风险提示牌、建造信息公告牌上设置标牌信息二维码,受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同步获取标牌相关信息。
四、标牌规格
1.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标牌宜采用长宽比4:3尺寸规格,标牌大小根据适宜安装位置确定,建议不小于40㎝×30㎝。标牌宜使用金属材质制作,字体颜色应与材料底色能明显辨识。
2.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标牌宜采用黑体字体,文字字号、间距、行距宜与标识牌尺寸相协调。
3.标牌安装应牢固稳定、安全可靠,内容应当准确、清晰、简洁。
五、安装方式和位置
1.安全风险提示牌宜采用在建筑外墙附着安装的方式,设置在楼栋(单元)主出入口显著位置,方便受众阅读。
2.建造信息公告牌宜采用柱式支撑方式,设置在公共建筑楼宇(区)、高层住宅小区各主出入口、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显著位置,标牌中心高度宜距地面1.5m-2.0m。
3.安全风险提示牌、建造信息公告牌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
六、检查与保养
1.应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标牌纳入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范围,定期检查、维护。
2.发现标牌信息与建筑现状信息不一致,位置或数量设置不合理,标牌破损、毁坏等现象的,应及时修复、更换,维持标牌版面清洁、字体清晰、安装牢固。
3.标牌内容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完整性、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判断的,应及时更新二维码显示信息或更新更换标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标牌参考样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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