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因火灾事故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可检索的最早案例是在2010年。
2010年,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58人遇难,71人受伤。次年8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事故相关6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某某和安全监理员卫某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年。
其他案例,多分布在2020年之前:
2018年5月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团湖光小区15、16号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新疆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派盛某某为总监理工程师、郑某为现场监理,代表公司对湖光小区住宅楼施工建设进行监理。明知施工中存在背离设计图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却放纵违规施工行为的存在,不履行监理责任,致使涉案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法院判决被告人盛某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郑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3月23日,内蒙古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元电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李某某,因未严格审查天禹公司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资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动火作业监督不到位,法院判决其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6年9月21日,甘肃兰州某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被告人白某2是项目监理部监理员,因未履行现场安全监督职责,负事故的重要监管责任,法院判决白某2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1月5日,常州明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配套厂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常州市武进创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申某,法院审理认为,申某作为该配套厂房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明知明泰公司未按质安站的要求进行整改,在施工现场堆放棉纱的安全隐患未予清除,施工区与厂区未分开的情况下,仍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上签字,其失职行为与明泰公司的事故具有因果关系。判决被告人申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月11日,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事故。被告人刘某系大理兴榆监理公司工程施工监理,借用昆明中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资质,对古城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现场监理。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是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未能有效控制火势的间接原因之一,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
也许,还有案件没检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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