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国家组建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
2018年10月9日,国家举行交接仪式,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
2023年1月6日,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挂牌。
在转制后,仍作为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依据的公安部部门规章有9件,具体包括: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1990年4月10日发布施行。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1999年5月11日发布实行。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5、《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是2004年6月9日公安部以第73号令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其在2009年4月30日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以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自2012年11月1日施行。
6、《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108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1号)修订。
7、《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8、《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9、《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有两件部门规章比较特别:
一是《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6年5月,公安部曾就其修改工作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但不久便改制,没有了下文。
二是《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21年2月,应急管理部曾就其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目前也无进一步消息。
我认为,这两件部门规章的修订比较复杂、影响面广,对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涉及公安派出所消防职责、当事人火灾调查权利救济(可诉性)等,是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集中关注点,慎重对待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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