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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推荐性标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被总队撤销
2025-05-29 10:34:54浏览量: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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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充电车位”、在自家普通车位安装充电桩行不行?近日,通州区融御二期小区普通车位安装充电桩一事引发居民争议。

北京晚报记者5月21日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没有对电动汽车在车库充电设置强制性禁止条款。北京市消防救援局决定撤销此前通州区消防救援局向北京武夷融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据悉,通州区融御二期小区于2023年9月建成并验收,同月陆续交房入住。小区开发商为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为北京武夷融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该小区地下共配建停车位1592个,所有车位均具备加装充电设施的配电条件。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开发商为部分区域的295个“充电车位”进行了防火分隔,价格较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普通车位高3万元。

2023年9月交房后,未购买“充电车位”的业主陆续在自家普通车位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024年3月21日,通州区消防救援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小区地库不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中相关消防安全标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通州区消防救援局接到举报后,于3月22日进行现场核查,以违反《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为由,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2025年5月10日,应该小区居民邀请,北京市消防救援局、通州区消防救援局参加了该小区线下工作沟通会,听取、了解居民诉求。5月15日,北京市消防救援局对通州区消防救援局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行政行为立案调查,启动内部执法监督程序。

经调查,北京市消防救援局认定,通州区消防救援局不应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时未设定为许可条件的推荐性技术标准,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判定的依据,决定撤销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责任。

消防部门表示,《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没有对电动汽车在车库充电设置强制性禁止条款,请广大市民在电动汽车充电过程中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来源:北京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

在有些情况下,推荐性标准的效力会发生转化,必须执行:

(1)推荐性标准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则该推荐性标准具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2)推荐性标准被企业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者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与明示标准不一致的,依据《产品质量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推荐性标准被合同双方作为产品或服务交付的质量依据的,该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该推荐性标准,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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