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2026年10月行政处罚公示,共 4 起,涉及 1 家大型游乐企业、1 家面粉加工企业和 1 名个人,罚款合计 6.51 万元。其中一家游乐企业因电器线路隐患未整改到位,相关电器线路及连接设备被责令停止使用。
|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主要问题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文号 |
|---|---|---|---|---|
| 1 | 某大型游乐企业 | 电器线路敷设隐患未整改到位 |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 1000 元 | 西咸消行罚决字〔2026〕第0121号 |
| 2 | 同一企业(另案) | 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 | 罚款 46000 元(合并执行) | 西咸消行罚决字〔2026〕第0120号 |
| 3 | 刘某 |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规吸烟 | 罚款 100 元 | 西咸消行罚决字〔2026〕第0115号 |
| 4 | 某面粉加工企业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罚款 18000 元 | 西咸消行罚决字〔2026〕第0116号 |

案例一:某大型游乐企业,电器线路隐患未整改,设备被叫停
检查发现,该企业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园区一舞台北侧设备间 1 处电器线路敷设隐患问题未整改到位。据此,消防救援机构对该处电器线路及连接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案例二:同一企业另案,自喷系统瘫痪、报警控制器堆着 18 条故障
这一案的问题分两类。一是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控制室未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水箱远程液位显示装置;影院内部分消火栓箱未设置标志标识,箱门开启角度小于 120°;室外消火栓管道采用 PE 管材架空明敷且未设保温措施;消防水池设有 DN150 进水管但未启用。
二是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3 处疏散指示标志故障未亮;自喷系统户外管网泄露,湿式报警阀供水侧压力为零,自喷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 18 条故障信息未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两项分别罚款 5000 元、41000 元,合并执行罚款 46000 元。
案例三:某面粉加工企业,报警柜堆着 12 条火警没人管
该企业的问题同样集中在“带病运行”:1 号成品库房内南侧水炮控制柜未通电;生产车间楼顶稳压泵房稳压泵控制柜未通电且控制操作面板缺失;库房内红外对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反射板部分缺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柜显示火警 12 条、故障 2 条未消除。据此处罚款人民币 18000 元。
案例四:面粉车间里吸烟,个人被罚 100 元
某人员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面粉生产车间一楼维修工具间)违规吸烟,地面留有烟头,被处罚款人民币 100 元。面粉属可燃粉尘,在密闭车间内涉及明火,一旦粉尘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果不堪设想——这笔 100 元的罚款金额不大,但性质不同一般。
从这份公示看,三类问题最容易被开单
一是电器线路的敷设与检测不规范,且隐患通知后拖延不整改;二是消防设施“带病运行”,报警、故障信息长期不处理,喷淨、消火栓等关键设施形同虚设;三是危险场所违规动用明火。这三类问题都是执法检查的重点,也应当是单位日常防火检查的起点。
来源: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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