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官网公开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建设计〔2025〕144号文件。

一、文件通报了检查概况:
1、设区市从13283个经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抽取377个项目,抽取比例约2.8%,另外抽取44个自审承诺制或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共计抽取了421个项目开展检查;
2、在各设区市检查基础上,省级部门共抽取100个项目进行检查。其中,经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86个、实行自审承诺制或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14个。
二、对检查问题的处理意见,涉及改正和处罚;
三、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包括督促整改和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四、附件里列出了检查的问题清单。
本文摘录涉及消防的条款。
2025年度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线索-摘录涉及消防内容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方面。本次抽取的86个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中,有35个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发现违反强条105条次,均已完成整改;此次检查仍有7个项目漏审强条8条次。具体如下:房建项目各专业共违反强条110条次,其中,建筑专业违反强条42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防火设计、防渗漏设计、无障碍设计和建筑通用设计方面;结构专业违反强条49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结构抗震构造措施、计算模型及其假定、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等方面;给水排水专业违反强条10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生活给排水设计、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设计及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方面;电气专业违反强条7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供配电系统设计、建筑物防雷设计、电气消防设计方面;暖通空调专业违反强条2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消防设计方面。市政道路桥梁专业违反强条3条次,问题主要集中在道路无障碍设计、道路横断面设计、桥梁防水设计方面。
(四)消防安全性设计方面。本次检查,有13个房建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发现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相关规范中消防安全性方面的强条21条次,均已完成整改;此次检查未发现漏审强条现象。问题主要涉及防火分区划分、建筑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设置、安全疏散距离、避难层的防火措施、防火门的使用以及消防水池、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及自喷系统管网设计、挡烟垂壁高度和排烟设计等。此外,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宜兴市“改扩建项目二期-宿舍楼新建及市政配套建设工程宿舍楼”,宿舍床位数量大于500,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设计将其定性为二类,属于定性错误。
2025年度抽查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汇总-摘录涉及消防内容
二、建筑专业设计
(一)防火设计
1.民用建筑分类(消防定性)不准确,执行错误的相关规范。
2.总平面图设计深度不足,未标注相邻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或建筑分类,无法判断防火间距、消防救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防火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出口的设置不合理,疏散宽度的计算不准确,疏散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等。
4.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设置不满足相关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5.房间疏散门、疏散通道(含楼梯间平台处等)净宽、净高未考虑门框、梁的影响,如:个别项目楼梯平台考虑梁高后无法满足2.10m净高要求,作为安全出口的人防门净高不足2.10m等。
6.防火门、窗和电梯层门的耐火隔热性、耐火完整性不满足规范要求。
7.消防救援口扣除竖梃及窗框后,净宽或净高小于1.0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小于0.80m。
8.建筑避难层中防火隔间的具体做法不满足规范要求。
9.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开口与建筑外墙上的其他相邻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1.00m。
10.楼梯间地上、地下在外窗处未作封堵,不满足上下层窗槛墙高度要求。
11.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未在每层楼板处采取防火分隔与封堵措施。
三、结构专业设计
(四)结构构件防火设计
1.钢结构防火设计计算资料不全或计算资料与具体防火措施不吻合,防火做法不符合钢结构防火规范要求。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性能或设计指标不满足计算要求。
3.耐火等级与建筑说明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给排水专业设计
(一)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设计
1.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消防泵参数不满足建筑消防水量要求。
2.屋顶露天高位消防水箱的人孔和进出水管的阀门等未采取防止被随意关闭的保护措施。
3.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地下汽车库未设置水泵接合器。
4.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不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环状供水管道控制阀未采用信号阀或确保阀位处于常开状态的措施。
6.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局部区域漏设喷头。
五、电气专业设计
(一)供配电系统设计
1.确定负荷分级和供电电源要求时,未考虑工程建设规模、火灾危险性分类对判定结果的影响,忽视影响工程建设规模判定的建筑参数(如宿舍床位数量、旅馆客房数量、剧场座位数量、图书馆藏书数量等)。电气设计说明工程概况中未注明上述建筑参数、工程建设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类别。
2.对于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作用于切断电源。
3.住宅建筑住户配电箱三相进线,进线开关极数选型错误,所选开关不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4.爆炸性环境中的TN系统未采用TN-S型。
(四)消防安全性
1.避难层出入口处灯光标志设置不完整,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未设置标示避难层和楼层位置的灯光指示标识。
2.火灾警报器的声压级不满足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且不应低于60dB的要求。
3.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未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4.部分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未明确通信信号接入要求。
5.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在穿越防火分区处未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六、暖通专业设计
(一)消防安全性
1.防烟分区长边长度的限值未按照不同空间净高的标准设计。
2.走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第4.6.3-3条与4.6.3-4条的理解执行不清晰。
3.自然排烟窗及电动挡烟垂壁手动控制装置图示不明确。
4.自然排烟系统排烟参数、自然补风系统补风参数表达不完整,缺有效面积、高度等内容。
5.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未同步提资建筑、电气专业设计到位。
6.正压送风设计送风量计算不准确;烟风机余压选型偏小。
7.空调、通风及消防用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局部漏设防火阀。
8.事故通风系统未在土建设计阶段落实设计。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原文链接:https://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5/12/31/art_8639_11703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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