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3月1日《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实施以来,开始允许地下汽车库设置充电车位,并要求将防火分区划分为更小的防火单元,以此防止火势蔓延扩大。这对疏散设计、排烟补风设计造成了巨大的困扰。
为了缓解困局,几乎全国各地的地方标准都有对汽车库充电防火单元的补充条文。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争议,人员疏散到底能不能借用防火卷帘?借用相邻防火单元疏散是否需要设置防火门?借用相邻防火单元疏散时,通道应该设置多大?到底能不能防火单元之间相互借用、连环借用?疏散指示的设计问题层出不穷?到底应该怎么做?
如今:历来走在前沿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年版)》给出了石破天惊的条文,真可以普天同庆。
一、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技术标准》第6.1.5条提出新建汽车库的充电车位需要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面积做出了规定:单层不大于1500㎡,多层不大于1250㎡,高层或地下不大于1000㎡;防火单元之间要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含车道口和人员疏散口)。
6.1.5 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3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
4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二、《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版)》(浙建质安发〔2025〕145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年版)》2025版第9.7.7条不再强调划分充电车位防火单元,而是强调划分停车单元,并给出了示意图。几大亮点如下:
1、仔细看示意图,只强调停车单元之间要设置防火隔墙,隔墙可以不到顶,不小于1.8m即可,汽车的高度通常不会超过1.8m,1.8m的隔墙已经能够满足防火分隔需求,但是对整个防火分区的排烟系统完全没有影响。
2、在车道处并不需要设置防火卷帘。这样就完美解决了防火单元人员疏散的问题,可以直接通过车道进行疏散,稍微需要考虑下对疏散距离的影响,由于实体墙不可穿越,应按折线距离考虑。
3、每个停车单元不宜大于12辆车,不应大于18辆。通常一两汽车的综合面积约为30-40㎡/辆(《车火规》6.0.10条文说明“按每辆车平均需建筑面积30m2~40m2计”),大概平均估算值每个停车单元的面积为650㎡,一个防火分区至多6-7个停车单元,这也很贴合实际。
4、有个注意事项就是停车区与行车道不能作为停车单元的边界(示意图很明确),需要一个除了车行通道外的完整防火隔墙区域作为划分。


结语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年版)》在汽车库防火设计上的突破,可谓石破天惊、别开生面。它果断摒弃传统的“防火单元”划分,创新性引入“停车单元”概念,这不仅是术语的革新,更是设计哲学的根本转变。新体系紧扣火灾风险本源,以车辆停放和疏散的客观规律为基础。
此条文大幅提升了空间利用效率和设计灵活性,为现代化车库建设解除了不必要的束缚。这份指南以敢为人先的魄力与科学求实的精神,为中国消防规范的进步树立了熠熠生辉的“浙江样板”,令人由衷赞叹!也印证了上篇文章中提到的浙江消防指南理念先进,技术前沿,内容翔实为浙江省住建厅、主编参编人及其单位点个赞。
来源:消防审验小趴菜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L6iO7eDl6eZqnm7YL18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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