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消防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从消防救援队伍中退出干部做出如下提示:
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
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届予以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5年12月5日
来源:内蒙古消防
原文链接:https://tyjrswt.nmg.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12/t20251208_2830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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