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消防从业人员要注重实践
2023-06-03 09:17:51浏览量:4641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实践的重要性

(本文一万三千多字,非消防技术性论文,是论述实践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论文。)

实践一词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践就是包含整个人类生产活动,狭义的实践就是指具体的劳动过程。人类在不断的劳动过程中获得经验积累,并总结出知识。因此,人类的认知过程就是实践过程,并且不断这样的循环。

可以说,人类的历史进程就是一个大的实践,可以称之为历史实践。人类由此不断的积累出历史经验和实践总结,为今后人类的社会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理论知识。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社会性的物质活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实践是人类得以进步的基础;实践是实现生产力增长和产生新的生产力的力量源泉;实践能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实践是认知和知识积累不可缺少的过程。

总之,实践好处多多!

恩格斯高度评价了人的实践活动,并借助于工具来增强人类自身实践的能力。人的五根手指使用最原始的木棍来狩猎,就是征服大自然的开始;火的运用,加快了人体新陈代谢,从而脑容量增加了。大猩猩作为灵长类动物,五根手指使用小木棍这一简单的工具用来挑食洞穴里的蚂蚁,就是它比其他动物聪明的最好证明。

美国一名学者善于徒手制造石斧,一把石斧完成还不要一分钟时间。但是他肯定的告诉别人:“原始人制造石斧的速度会更快,因为他们需要这项活动来狩猎、御敌、保障全家的温饱。”

他说的对。看似简单的动作,需要熟练来使自己得心应手,这熟练的过程就是实践。

我们的消防系统要熟练运用和了解其性能以及发现问题,一定要在实践当中认识。也就是说我们一定要经常操作,要大胆实践,只有这样你才能犀利的运用消防各系统。而不能仅凭理论上的认识以为自己会了。

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指出物质是独立于人之外的物质环境,但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精神。马克思又对费尔巴哈机械唯物主义进行了批判,指出人的历史实践活动是能够改变社会和历史的。历史并非永恒不变,而是人类活动创造的。这一重要过程就是实践。

可以说,实践无处不在。无论人类从前是否懂哲学,他们都有意无意的在实践活动当中为人类的历史发展推波助澜。

那么,实践在现实中对人自身的工作能力或者说实践能力又有着怎样重要的影响呢?我们不妨举例来说明。

有甲和乙两位同学,都是大学生。甲擅长于数学理论,并且精于计算;而乙同学什么也不会,大学时光里混日子。甲同学出生在农村,而乙同学爸妈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所以乙同学并不为自己的前景感到焦虑。

甲同学擅长于数学,但为了快些挣钱,在三年的时间里去了工地上做工,每天搬砖头。他非常勤快,从早搬到晚,累死累活也要多挣点儿钱。

乙同学大学毕业后,也就拿了个大学毕业证,听说还是他爸妈做了不少工作。乙同学不打算找工作,认为工作累。他爸妈疼爱孩子,于是告诉乙:“你不找工作也行,你就在家里帮爸妈算账,有时候要跟着出去,赚的钱以后都是你的。”

乙同学听了大喜!这位数学头脑并不灵活的学生,起初哪怕不会,可一想到这里面的钱挣的可都是自己的,他的头脑就像得到了某种鼓励一般,使劲儿算账!这三年下来,乙同学的头脑对数字非常敏感,而且一桩生意划得来划不来立马能在头脑中估算了。

三年后,甲同学工地上吃不消了,来找乙同学。

乙同学答应他,给他算好账,看在同学的份儿上,给甲开高工资。

可过了没多久,乙同学发现曾经擅长于数学计算的甲如今变得好迟钝,还没他自己会算账。甲也感觉奇怪,为什么数学考试从来不及格的乙会这么能算账?甲感觉懊恼,没多久之后就辞工了,去另谋他就。

同志们,这个举例大家想必也都清楚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是因为双方大学毕业之后,所从事的实践作业不同而对人的才能、认知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影响。

经常钓鱼的人,就算没有阅读过钓鱼教材,他也知道怎么钓鱼;而从来只阅读钓鱼丛书,却几乎没拿过钓竿的人反而不会钓鱼。经常下棋的人相比较经常阅读棋谱的人,前者获胜的概率更高。

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很多,其核心的差别就是实践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又如战斗机飞行员,他的飞行时长往往是考虑其飞行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当中对此有着非常生动的描述。马克思指出,在人还没有就业之前学校生活的这段时间里,人与人之间的工作能力差距是微乎其微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然而就在人们进入成年开始就业之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同而导致人的工作能力呈现出千差万别。

这就是实践带给人的差别啊!

我说:消防维保公司派来的就算是个白痴,但由于他经常摸、拉、拔、扯、拧,他也多多少少会了点儿。

而甲方聘请的消防中控员就算是个消防工程师,曾经有过多少年的消防从业经历。然而来到监控室之后,就除了消音、自检、复位还有查询之外,其他的都没碰过。生怕出问题,所以基本上不操作。一天到晚只听别人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动手操作实践了。我们这里不讨论各种原因,确确实实他没有实践过,那么他一定会生疏的!消防局的人来检查,他未必会操作得当,更何况火灾紧急情况下?

那么,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很显然,就是实践的机会和时间迥然不同。

消防维保公司的人他不会、他不懂,但是他每天转悠、摸的机会和时间都比你这位每天待在监控室里的工程师时间长、机会更多。要不了多久,他会比你更熟练,甚至超越你。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甲方花高薪聘请来的消防“牛人”,甚至会呈现出一种消防能力不如乙方消防维保公司的人。是有这种情况的。有的甲方聘请来的还是消防设施操作员高级,有的聘请了一级消防工程师,有的聘请了作者这样的人,但是都没有充分发挥强势的作用。原因是各方面的,倒不是我们就不如他们,而是我们自身在管理方面没有重视甲方人员的实践需要。

我在论文《消防从业以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当中阐述了“怪现象”,我们好像很害怕消防维保单位。别人可以随时操作,我们就生怕出问题,还经常被自己人骂“不要乱动”。于是本单位自从把消防维保服务外包给消防维保公司,就好像连实践的权利也一起送给对方了。这也是一大怪现象。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自身在消防系统实践的积极性不高。能平安度过一天是一天,明天出问题是明天的事。所以,就不注重今天的实操演练。作为物业管理人员和实际在岗人员竟然把“实践”这么重要的事项给搁置一边了,或者说放在次要的地位。

触目惊心,甲方的人实践的机会和时间少得可怜!

举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其现状而言,气体灭火系统有多少电工值班人员是碰过了的?甚至没有一个是亲自测试的。

人们都在等待领导的指示,而领导也在不知道等谁的指示,反正都在等指示。

一些经历过消防维保测试的人,想必有这样的印象: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往往是由消防维保公司测试性能,而甲方的人看的多,都成群结队的就在旁边观看,顶多旁边问两句,然后都以为自己会了。

这之后,就你培训我、我培训你,这样感觉大家都会了,然后签字、做台账,万事大吉!

同志们,如果中国士兵对步枪的了解就是每天在教室里培训,然后做题,最后考试得满分就说明他们会了。这简直不可想象!

请问要不要实践?

我们再看看消防监控室,就其现状而言,我敢99%的这么讲:消防值班室里面的值班员恐怕工作了几年连一个“手自动切换”都没有亲手尝试过,而都觉得自己会了。口述是对的,还培训过,都忘了实践的重要性。悲哀啊!

请问要不要实践?

我在论文《气体灭火系统运用的现实问题》一文中苦口婆心的论述了实践在气体灭火系统管理和运用中的重要性,并指出我从业以来甚至没有看见过一个用沙子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专项演练。

几乎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会了,而理由是培训过了,头脑里已经会了。没有意识到实践的重要性!

所以,本文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恳请各单位重视实践,用实践来加深认识和熟练掌握消防系统。

一些妨碍实践操作的理由

(一)

妨碍实践运动的理由是五花八门的,各物业的管理人员可谓各有各的困难。

有困难,要克服,要胆大人心细。不能因为种种可能而导致实践这一掌握安全技能的大战略不能落实下来。

统帅军队的将领把战略计划布置下来,下面的师长、团长、班长不允许因为各种各样的困难而不能落实,除非战略本身存在错误。害怕困难止步不前是不可以的,但行事莽撞好出乱子也是不可以的。

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当中写道:战术上的困难是数之不尽的。所以在现实当中,各种各样的麻烦和困难是数之不尽的。但是我们一定要达到各岗位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消防系统的战略目标!

我们首先要指出问题,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瓶组室的钥匙要么掌握在工程部手里,要么掌握在安全部手里。还不能都掌握,因为谁掌握谁负责。都掌握了仿佛就责任撇不清了。可是,这样想的无论是工程部主管还是安全部主管都忘了一个气体灭火系统的实践意义。这个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是需要最近距离的工作人员发挥作用的,我想请问,电工值班人员有气体灭火系统的钥匙吗?

为什么不能有?

如果电工值班人员都没有这个气体灭火气瓶组室的钥匙,紧急情况下他作为最近距离的工作人员怎么来启动气体灭火系统来进行灭火?

平时,如果电工值班人员不亲自多熟练操作气体灭火系统,那么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操作就是一笔糊涂账。

反过来,工程部设备机房的钥匙,安全部巡逻岗人员有吗?

为什么不能有?人家也可以电工持证上岗,穿着电工服进去查看火警,为什么就不可以?一般小区物业实际上夜班的电工值班人员要么没安排;要么安排了,实际上是在睡觉。实际管理就是如此,所以还不如消防巡逻岗的执勤落实。

部门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像楚河汉界一样划清界限,这是无论如何不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在平时的工作配合中,不统一协调,不注重双方联合“军事演练”,都认为自己培训过了,又是“归他们部门管”,忽略了自身在实践当中能发挥的重要作用。这就是把实际的安全需要摆在了次要地位,而把部门主义和个人规避风险摆在了第一位。这样的作风是要不得的,这是主观上的管理不到位,而并非实际的困难,各单位要克服。

还有一些看似有理,实际上也是害怕承担风险和规避责任,把实际安全需要摆在次要地位的各种理由。其实说白了是人的底气不足,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偏又不肯虚心,声音还喊的很大。譬如:

有的说:“怕出问题,出了问题谁负责!”

有的说:“要领导批准了才可以!”

有的说:“已经请了消防维保公司了的,你不要乱动!”

这些理由,是带兵打仗的人畏战,是不能够把实践在物业单位各岗位落实下来的粗鄙借口!

任何事情都有风险,消防系统的实操测试是有风险的,但是我们不能害怕风险而不去实践操作,不实践将等于零。上公路、逛大街有被车撞的危险,但没有人因为这种风险而不去上大街的。去广场搞不好一架无人机刚好没电池了,落下来把自己给砸伤了,但没有人因为这种原因就不去广场了。

风险是可以权衡的,风险是可以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来尽量减少和避免的。从哲理上来讲,人只要有活动,就要承担风险。从我们降生来到这个世上,我们所呼吸的空气未必就是很健康的,但是我们仍然饱含希望的活着。这是因为人的生活是主旋律,不能因为害怕承受可能的伤害而成天抑抑郁郁不去实践活动了。

例子很多,做老板的,怎么会因为害怕投资风险而不去投资呢?股市有风险,好多人还是照样炒股。合法呀,我愿意承担风险啊!

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害怕平时操作消防系统带来风险而不去实践操作呢?

话说白了,就是既没胆量、也没底气。我从业以来,没有我不敢操作的消防系统。在操作之前我会掂量,我会联想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和应对措施,要做风险评估,要多多筹划。但我不会止步不前、不敢操作,而放弃自己实践的机会和权利。

我们再举例:

中国军队每年都会进行实战演练,我听说过有官兵在实战演练中牺牲的。我们看看百度某网页说的:

“不论是实兵演习、实弹演习还是实兵实弹演习等军事演习中,人员伤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开展军事演习之前,军队都会下定一个伤亡指标,即“千人伤亡率”和“千人死亡率”。

举个例子:某战区集结15000人举行大规模切近实战的多兵种实兵实弹军事演习,在为期20天的演习中发生各类事故36起,其中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22人,那么这次演习的“千人伤亡率”和“千人伤亡率”就是1.93‰、0.13‰,未超过3‰的规定指标。”

中国军队从来没有因为实弹演习中的伤亡代价而不去实弹演练,从来没有。

我们做消防就要有中国军人的精神!我们如果不在平时的消防演练中承担风险,就会在紧急情况下让人民承担风险。如果连消防演练需要承担的“风险”你都害怕,生怕出问题承担责任,你就不配称之为军人。而消防工作是一定要有军人精神的!

我在论文《气体灭火系统运用的现实问题》中阐述:

“搞出问题来了,不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要处罚!

但是,害怕出问题,没有胆量却又喜欢掌握着权力,这样的人属于怯兵、懦将,要予以坚决清理!我们决不能把物业的安全管理托付给一个胆小的人。

所以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勇于战斗,还要保证不出问题。”

同志们,不要怪我把话说的太严厉。要正视问题,要勇于实践!

艺高人胆大,你害怕承担风险,无非两个原因,一个是技能掌握不足,没那底气;一个是本身喜欢把事情站在个人安全的角度考虑,没有在心目中矗立起人民、国家的概念,没有牺牲自我而成全大局的精神意识。

我的经历中,是出过问题的,还不止一次。但都能化解,没有出现严重性的问题。不是我运气好,因为操作之前自己掂量,要分析,万一出问题了如何补救?要筹划一番。

假使阅读我文章的人赞同我的说法,我给各位领导们分享一张图,是关于风险管控的。

微信图片_20230603090606.jpg

这张“风险坐标图”选自《政府部分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建立与实施》吴建伟编著。我还给大家分享一个公式,也是出自于这同一部著作。请看:

风险程度(值)=负面情况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杜绝和预防的能力×监察能力

这个分值越高,意味着风险性越大,反之,风险越小。

我也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应用于我们的实际工作当中去。不要害怕风险和责任,要胆大心细,要勇于实践。

(二)

“要领导批准才可以,要走流程!”

我不反对走流程和领导批准,但是岗位人员要有独立的权限,要有独立自主操作设备的起码权限。

如果没有这个权利,将如同边防战士必须请示领导才能够还击侵略的敌人。岗位人员没有实际操作的权限,将如同坦克士兵必须得到领导的批准才能够检验坦克的发动机性能。这样的话,将极大的削弱士兵临场发挥的作战能力!

其实,站在领导的角度来讲,他们未必喜欢动不动就请示自己的人,因为“请示”意味着尊重权力,也意味着不停担责。喜欢下属什么事情都请示自己的领导,这是一种极权,或者不信任自己的下属,还一种情况就是领导很享受别人来请示自己!

《领导科学》书本中讲述了要懂得分权,不能统揽包办,意思就是领导的精力、能力有限,统揽包办的领导一亩三分地或许不会出问题,但是如果管理的范围扩大了,这种统揽包办的领导一定会出问题的。

作者这种人喜欢先斩后奏,独当一面,把事情办完了然后再汇报。

我不喜欢领导责备我没有回报,其实我没有出差错,消防从业以来虽胆大包天,但没有给物业造成损失。但是领导仿佛对你不请示他十分敏感和忌讳,所以作者职场上独当一面和雷厉风行的作风与领导大权独揽、居高临下的态度格格不入!我职业生涯命运多舛啊!

“要领导批准才可以,要走流程!”

这样喊出来的话,十分声色俱厉,但也色厉胆薄。不过站在他的角度来讲,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要养家糊口,他要自己的工作稳定下来。他就不得不唯领导是视,所以你一动他就会紧张的不得了!

笔者喜欢动,所以挨了好多骂。

我的同事表现的非常不错,就连每天的复位自检都没有动,电脑历史记录可以查看得到的。不仅如此,就连电梯对讲上面的“星星”都没有复位,而领导们却对他们亲密有加。然而,我听说他们有人把设备后面的广播线都给拔了。我不禁心里竖起大拇指,赞叹:好样的,不动则已,一动惊人!

我的大脑仿佛对知识和文化有着很强的亲密感,而对领导和摆架子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憎恶感。我青年时候就告诉自己:你是将军,你是能指挥军团作战的将军;我不需要领导指挥,我的才能在领导之上!

我的性情注定与领导不睦,我的职场生涯可想而知。

算我喜欢“私自操作”吧!可我从来没有给甲方或者物业造成损失,没有。真的,恰恰相反,我挽救了事故。我的到来做出了很多提升物业消防安全的事,可我的价值却没有被重视。

我们如果害怕“私自操作”,害怕领导责骂,就把自身实践这一最重要的流程给荒废了!

所以物业公司的岗位制度和领导艺术都要注重岗位人员的实践操作,而不能束缚的太死。要意识到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并不是坐在办公室的领导,而是临场的岗位人员。譬如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如果不经常实践,没有启动设备的经验,临场发挥的时候要出大问题的。

实践嘛,总是会有风险的。做任何事情都有风险,但风险是可以掂量和管控的。我们岗位人员自己也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断学习,加深自己的实操技能。

我的建议是,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领导批准和走流程。涉及到风险很大或者核心利益的事项,一定要请示领导和按照公司流程走。如果不是风险很大或者涉及核心利益,就要在管理上懂得分权、放权。

毛泽东给林彪下达指示:“对付白崇禧,你要大迂回、大包抄,不要在山区与他缠斗。至于具体你打算怎么打这仗,你自己看着办。”

毛泽东的领导艺术为后世的领导科学研究者所称赞!因为他懂得把权力捏的恰到好处,他能发挥领导的掌控大局的精神,而不是过多的干涉将领们具体的作战指挥。

我们的物业经理或者消防主管在授权的时候,可以强调:甲方物业在工作期间尽量不要操作动力设备,到了节假日可以掂量之后自行选择时间来操作相关设备;另外,要通知有关人员,避免不必要的打搅和引起惊慌。

这就是要分权,要懂得管理上的弹性。不能事事请示领导,事事都要走流程,不然公司上下都会疲惫不堪。小项目,事情不多,不明显;如果项目工作量大,这种事事请示领导和走流程,一定会弄的大家都疲惫不堪!

《孙子兵法》是一本好书,看看孙子是怎么说的?

《孙子兵法》中说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这句话的意思是岗位人员对自己的岗位负责,领导提供帮助和支持,但不能以领导的权力阻碍其实践的权利。战场上讯息万变,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面的领导,而是临场发挥的战斗人员的随机应变。

《孙子兵法》中说道: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领导手底下的人才如果能够独当一面,很专业,那么领导可以在恰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注意事项或者一定程度的指导。但是不要过度干涉,更不要动不动就谩骂。否则,要么是他不专业(那就应该换掉),要么就是你领导喜欢直接现场指挥(领导分不清自己的角色)。

“将能”意思就是岗位人员或者下级领导很有才能,“君不御”就是高层领导不要太多干涉或者越级指挥。联系起来就是岗位人员很有才能,那么你领导就不要直接干涉或者越级指挥,这样工作就能很容易获得成功。

动不动就请示领导,哪怕启动下风机也要走流程,事情就会很繁琐,人才的积极性就会下降。所以,要把责任落实到岗位,由具体岗位人员去负责。这样一来,领导工作不仅得心应手,而且还很轻松!领导要想工作很轻松,要学会分权,要尊重人才。公司管理上把责任落实到岗位上去,不然,领导一定会疲于奔命,上上下下都苦不堪言。

(三)

“已经请了消防维保公司了,你不要乱动!”

您先解释清楚,什么叫“乱动”、什么叫“不乱动”?我在词典里找不到这个词的含义。

别人要实践的时候,像是踩到了他的猫尾巴,尖叫起来像是承受了巨大的疼痛!不知道他喊些什么?

我从来没有听见有人谩骂消防维保公司的人“乱动”的,这“乱动”两个字就偏偏甩给自己人了。什么心肠,外人就那么值得相信?

第一,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甲方聘请外包单位从事某项物业服务,是具体的事务由对方具体的去做,而不是把责任也外包出去了。

法律上没这道理,责任的主体永远是甲方,没有通过合同关系能把法律责任转嫁出去的。

不信,如果一场火灾把业主家的房子烧了,其中牵扯到的责任,一定是优先质问物业服务方的。您看到时候,业主是起诉物业服务公司还是去找消防维保公司讲理?

法院经过核实,不是业主自身全部过错的话,一定会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力或者应对迟缓等责任,因为你是责任的主体。至于您认为是消防维保公司的责任或者对方起码有责任,那是您跟维保公司的事儿。

已经聘请了消防维保公司,但责任的主体还是物业管理的发包单位。

第二,实践的主体应当是物业服务方24小时全天候保护物业安全的值班人员,而不是消防维保公司,甚至不是领导们。

我在《消防12问》当中就指出,有权力的领导很可能去了美国,他们不在现场。我在《对消防台帐的批判》一文中也指出,通常我们物业的“灭火救援人员架构图”不如一张手纸,这些虚有其表的台账不仅没有益处,而且还有害。

消防维保公司的人他们本身就是一群好利的人,不一定会把甲方物业的消防安全真正放在首位。作者本人是从事过消防系统维护的,对消防维保有经验。我是要把故障清零的,我不允许一个消防安全隐患摆在我眼前,天天看见故障问题而无动于衷。可是,为什么我们好多物业聘请了消防维保公司却仍然好多故障呢?你要问消防维保公司的人,他们的解释比那些故障还多!

你要继续问他们,他们能跟你翻脸。

那就是一群不真诚的人。

真正、实实在在守护我们物业安全的人,就是每天白班、夜班执勤的人员,也就是现场工作人员,他们才是最可爱的人!这里一定不能忽略电工值班人员,因为他们很重要。很多设备的启动、确认和紧急情况下的支援需要电工人员。

现场的工作人员是消防安全的主力。不管政府消防队救火有多么的专业,不管本物业领导有多大的权威,也不管消防维保公司有多么的“牛逼”,就时间上而言,现场的工作人员有着其他救援力量无法比拟的时间优势。时间就是速度,而速度就是胜利,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这是消防安全的一大努力方向。

试问,谁最重要?是每天全天候24小时值班的现场工作人员呀!他们对消防系统的了解、熟练程度对发挥初期火灾的扑救起决定性作用!因此,现场的工作人员是消防系统设备实践的重点对象。

换而言之,公司品质部可以容忍一个主管人员什么都不懂,他只要懂得做领导。但品质部不能忽略这个物业的值班人员什么也不懂,否则一定要调查原因。

这也不懂、那也不懂,原因多半是没有实践过。实践过了,或者经常操作实践,一定会懂的。就像农民种田,他一定会知道怎么种田的,因为他的主要实践活动就在田里。

领导怕出问题,又因为已经请了消防维保公司,所以上上下下都没有人亲自去操作实践了。这真是很可悲的事情啊!

甲方物业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因为消防维保公司的到来而更加熟练的操作消防系统,反而因为他们来了,仿佛消防设备的实践多加了一层阻挠和障碍。

第三,物业管理人员主客不分,引狼入室,反担心自己人“乱动”。

消防维保公司这一群人进来,如同狼群,本物业内部人员上上下下可以说无不笑脸相迎,不然分分钟钟自有人教你“做人”。我在论文《消防从业以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当中描述:

“外包单位做得再好,他是客;我方人员即便是有错,也是主。客人应当受到尊重和礼遇,但不能逾越客人本分,甚至反客为主,挑战主人应有的地位。”

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消防系统其主人是甲方的业主,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的物业服务提供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也就是说消防系统的维护和测试实践的主体其实是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相关人员。

我们很多物业管理人员没有弄清楚立场,以为“外包出去了”,就“归他们管了”。结果反而在外包单位面前听候指示,自己把自己摆在了客人的地位。外包单位反而成为了物业的主人,在本单位工作人员面前颐气指使。

外包单位所起到的作用是提供帮助、服务、技术支持。物业管理方(注意作者的用词)没有把法律上的地位给外包出去的道理。没有一个国家把自己的主权和民族尊严给“外包出去了”,从而“归他们管了”,要清楚自己的核心地位和核心利益的主客之分!

请问,哪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甲方把消防安全的实践权利给外包出去了呢?

没有实践的权利,少了实践的机会跟时间,这就等于把甲方的核心地位跟利益都给侵犯了。我们还自得其乐,一厢情愿的以为出事故了可以找维保公司算账。殊不知人家维保公司已经把“账”算得很清楚、很精明了。

从实际的管理来看,每天站在门岗值班的人员、消防巡逻岗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包括领班和电工等一切现场工作人员,都还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而不是消防维保公司。就算是消防值班室的值班人员,通常也都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工作人员,把消防值班室也外包出去的很少。

这些现场工作人员他们才是实践的主体,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是外包单位和领导所不能替代的!如果有些人说“外包出去了”、“归他们管了”,我想请问,这“外包”和“归他们管”的意思也包括实践的权利吗?

作者认为,物业安全服务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享受消防系统实践的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应当落实下来,不能为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所推脱和阻挠。至于是不是“乱动”,我们还是注意用词,没有造成损失,即便是错误操作,也是认知的过程。如果实践操作中,造成了损失,要分析损失的原因,汲取教训未尝不是实践得到的“好处”。

实践了,出错了,多数情况下还可以补救;但是,怕这怕那,种种理由和借口,不实践,将必败!

另外,不要说自己人“乱动”,跟自己人说话要客气。

自己牢牢掌握实践的机会

消防设备系统所存在的问题,甲方物业监督人员如果高度负责的话,不应该把测试这一事项完全交给消防维保公司。换而言之,在消防维保合同签订的时候,就要为甲方单位的自主检测留有回旋的余地。这样把主动权牢牢的掌握甲方物业单位手里。不然后续的监督工作很容易因为“外包出去了”而掣肘。

其实,外包单位未必如甲方监督人员那么尽心,他们不一定比甲方聘请来的消防从业人员更专业。所以认知上要重视本单位监管人员发挥的作用,权限上要赋予监管人员独立裁决的权限。不能让现场跟进的人员沦为“小弟”。

不妨你们自己去测试消防系统,就能发现外包单位或许没能发现的问题。不仅仅消防维保公司,去亲自测试电梯对讲,也能发现骇人的问题。总之,必有斩获!

我测试主备电的转换,就能发现主备电不报故障;我测试故障报警,就能发现把现场的设备摘除之后,消防监控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竟然不故障报警。我去测试消防风机,我就发现消防维保公司说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许他也没测试有关内容。还有其他问题。这些问题都未必会放在桌面上,不要指望外包单位给你指出来,需要我们自己人艺高人胆大去亲自去检测,您就能发现其中的隐患。

消防维保公司提交的月检报告,我心里嗤之以鼻。要么消防系统一切都好,要么有不好的地方那也是我们的责任。所以消防维保公司的月检报告就是应付检查的纸,他们的测试千篇一律!

然而,非常令人感到悲愤的是:当你要测试,就算在群里说了责任自己担当,可总是有内部管理人员充当拦路虎,不许你测试,就好像咬定了我们这边的人不如消防维保公司的人。结果白白的把实践的权利拱手让给他人,自己人只好听人家说,成了旁观者。

当你要主备电转换测试,这位工程部主管说道:“不要测试!电转换的时候,很容易导致电流突然增高!”他声色俱厉。

当你要手自动转换测试,节假日这是测试的大好时机,群里通知工程部主管希望他能够配合和支持。结果,这位工程部主管又说道:“你不要测试!万一电梯动不了,我们这边又搞不好,到时候就很麻烦!”

你去现场巡查问题,于是发到群里面。这位工程部主管应该是被经理骂惨了,他来监控室,你安慰他说:“主管,我知道你一直在努力工作。”

结果他声色俱厉的朝你嚷道:“你首先,要把问题和你们领导商量!连你领导都不知道……”

我发到群里怎么会领导不知道呢?我领导知不知道是我跟领导对接的事,他都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问题。那群里我发布的问题冤枉他了么?地下室消防水表指针为零他不知道每日派人巡查?还说设备都靠他一个人,管理上他都不会,一塌糊涂!我不会教他的。

但他能把各种不能测试的理由说的头头是道,什么电流突然增高、什么设备会动不了……好多“专业”的理由。

之前有位哥们儿,消防局的人来了,要启动风机。结果他不知道怎么操作,听说是“消防维保公司的人教都教不会”,后来他走了。于是我来了。

我问过维保公司的人。但他的讲解我心存疑虑。如果消防局的人要你具体启动哪个风机并现场检验效果,没有更确切的位置对照信息,终究是糊涂账。那总线控制盘上都是些代码,具体位置信息要绕好几个弯儿,很容易出错的。消防局的人再来检查,连我都会迟钝。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亲自测试,并做好记录。

我的测试收获颇丰!不虚此行,还发现了其他一些问题。我没有待在监控室自得其乐,因为火灾紧急情况我才是总指挥。

要把实践当成吃饭一样必不可少。

消防值班室的值班人员在平时值班,要每天测试消防电话总机和电梯对讲。要把电话打过去,要模拟接听别人打过来的电话,然后自己查看位置。监控室有消防服和空气呼吸器的话,要每天穿戴一次。就这样日复一日,您一定会熟能生巧,而不会茫然不知。

中国的士兵每天都要进行射击训练,睡觉前都要擦拭自己心爱的武器,这种认知的方法就叫做实践。要把实践当成吃饭一样必不可少!

我举上面的例子,就是告诉大家:我方值班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和信息,需要自己亲自临场检验和测试,而不能听人家说。

有领导会以为教材上写了,培训过了,于是应该懂、应该会。可曾想,教材是通用的,而各大物业的施工是具体的,有着差异性,怎能一概而论?另外,培训过了,持证上岗了,并不是就可以不用在实践中认识了。是不是都觉得拿到证书了就从此一劳永逸了?!

多么重要啊!我为什么待在监控室有时候会闲不住?因为我需要现场了解,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物业地点和相关设备了解实际情况,还需要自己找时间跟机会来检测设备,从而做到心中有数。这不是别人能够替代的。

那位“消防维保公司的人教都教不会”的哥们儿,死的有些冤。倒不是他真的不懂,而是自己没有检验测试,紧急情况下依赖别人告诉你,安知维保公司的人不会存心欺你?

所以,实践的权利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能依赖别人告诉你。我们不能把物业和自身实践的机会都给外包出去了。

消防工作要注重实践

消防工作要注重实践。

无论您对消防系统了解多少,还是对消防理论了解多少,衡量一个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就是这个物业单位人员的实践能力。

每天值班的现场工作人员他们就是灭火的主力,也是发现火灾隐患、预防火灾的决定性力量。因此,实践的重点就是本单位物业的现场工作人员。

而不是消防维保公司,也不是个别优秀的领导。

他们所起到的作用也应该是提供支持和帮助,从而更有利于现场工作人员的实践。

实践不需要兴师动众,也不需要前前后后的各种辅助工作,我说的是消防。我们可以拿一瓶已经使用过了的灭火器送给保洁部,让他们模拟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我们可以邀请客服部来参观消防监控室,给她们讲解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操作方法和功能相互作用跟联系。我们可以在下班后的五分钟,快速的进行一场消防拉练,可以训练大家的快速反应能力。

我们可以在节假日测试消防动力设备,要求工程部和安全部大家努力配合,共同完成消防测试。事先,我们可以通知甲方业主,一般没有问题的。我们需要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且做好周密的安排。既要大胆测试,也要防患于未然。“敢做”和“缜密”都不能丢。

同志们,实践多么重要啊!没有实践,就没有人类。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是因为有实践。这是马克思突破了黑格尔唯心哲学和费尔巴哈的机械唯物主义提出来的带有革命性的马列主义哲学思想。

再不懂的人,由于经常从事某类工作,他一定会懂的。而不注重实践,就算您是高手,也一定会生疏,临场手忙脚乱、频频失误,会坏事!

我在“消防百事通”平台,第一篇文章就是《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新见解》,这就是自己从业以来的实践总结。我在文中指出,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有一个最佳灭火区域,就是中段的球状粉团,就像天上飞机喷出来的球状雾团,是最佳灭火区域。所以使用灭火器太远了不行,太近了也不行。

室内消火栓有很多管理上的问题,一些似是而非的管理大行其道。我在论文《室内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设计前景》一文当中较为详尽的论述了室内消火栓的维护保养问题,也深刻批判了错误的管理方法。这都是在实践当中深刻体会到的。

古代战国时期,赵括与父亲赵奢辩论用兵方法,父亲说不过儿子。《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

“赵括自少时学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当。尝与其父奢言兵事,奢不能难,然不谓善。括母问奢其故,奢曰:‘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即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

赵奢说儿子赵括似乎精于兵法,但是从未临阵用兵,又把战争这样凶险万分的事情说得这般容易。日后赵军打仗千万不可用儿子赵括,不然必败。

确实败了,赵军被坑杀四十多万。至今,山西高平长平纪念馆还刻着八个字“实干兴邦、空谈误国”。

有很多人对消防不了解,或者认为:不就是防火和灭火吗?言语之中,有一种轻视,好像没数理化高级似的。

就连我们的消防从业人员,一些刚拿到证的,或者才刚刚接受培训的,也觉得:“不就是……吗?”

曾经就有一位说道:“不就是模块吗!”

我们从建国到改革开放的1984年确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以来,已经多少代人的努力了?多少代人为了消防安全奋斗不息。直到今天,也还在努力,努力探索。

我们在民营平台上各抒己见,希望自己的见解能利国利民,推动消防建设事业的发展。

曾经,一本《红楼梦》研究了多少代人,直到今天,多少人还在研究当中?刘心武为了撰写《红楼梦》的研究著作,都跑遍全球了。人家没有以为自己会了、懂了。

司马迁为了写《史记》,踏遍了中国。

费孝通为了中国社会学的研究工作,没几天是待在办公室的。

凡是中国的领导人,都是要去实地考察的。

一件最简单的事情,认真对待的人,都要付出实践的努力,并且认真对待。岂会坐在凳子上,感觉自己会了?

我们的消防工作,实际的物业管理当中不注重实践,怕出问题,以为外包给消防维保公司了。这就是把实践这一认知、熟练、发现的法宝都给丢弃了!没有实践,一切先进的设备都将形同虚设。换而言之,就是我们的消防设备和人力成本的投入都将因为没有自身实践而形同虚设。不重视实践,焉能做好消防工作?

我们物业管理上要深刻反思!看看作者的论文讲得是不是有道理?基本上所有的物业单位一年两次消防大型演练,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标标准准的“国标”。平时,偶尔来一下。消防专项演练的都很少,也不知道怎么做。都觉得消防简单,其实是一笔糊涂账。

原谅我吧,读者。让您阅读了这么久。

作者:姚焕黎

QQ邮箱:2438072348@qq.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百事通系信息发布平台,消防百事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