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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2021年一级建造师!!
【大专以上学历】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可报】
已有3个省份公布报名消息,
宁夏拔得头筹,江苏省、甘肃省紧随其后!
宁夏公布报名时间定在7月6日9:00
江苏是7月7日,甘肃省是7月5日正式开始!
具体通知如下:
甘肃省
7月5日 | 9:00开始报名 | 具体查看下方原文件
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23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1年9月12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生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搜索查看。
(二)考场设置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考点设置除省直、兰州市考区外,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置分考区,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将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15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考生完善注册信息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报名地,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审核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等材料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材料不清楚或提交材料存在异常的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审核人员须带齐以上资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8436230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5日至7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12日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甘肃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329.jsp?trid=42058&rscid=119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1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
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8日~7月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1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 x.vip/b
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2/17/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原文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6/30/art_57268_9865195.html
宁夏省
7月6日|9:00开始报名|具体查看下方原文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免两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某一专业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事项
我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23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全区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报考人员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25日23:00。报名成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不设补报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2日9: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携带的文具仅限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106/t20210629_4876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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