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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备用照明,当电源满足负荷等级要求时不应采用灯具的自带蓄电池组供电
当宁消防网 2026-07-20 17:46:57浏览量: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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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青海省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

4.22 在机房或消防控制中心等场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当电源满足负荷等级要求时,不应采用灯具的自带蓄电池组供电。

  答:分情况而定。对于备用照明,除了满足负荷等级的要求外,尚应满足备用电源转换时间的要求。当建筑的主、备电源均为市政电源供电时,备用电源的转换时间满足规范要求,该场所的备用照明灯具应选择正常灯具,不应选择自带蓄电池型灯具;当建筑的主电源为市政电源,备用电源为柴油发电机时,备用电源的转换时间不满足规范要求,该场所的备用照明灯具应采用自带蓄电池型灯具,灯具蓄电池的持续供电时间不低于市政电源与柴油发电机的切换时间即可。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10.4.10条、13.7.15条,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失效后,其备用电源供电的转换时间应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第6.2.2条第6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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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10.4.10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失效后,其备用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第6款的要求。

  【条文说明】应急照明灯在正常电源失效后,其备用电源的转换时间必须保证在允许中断的时间内恢复。

 6.2.2 EPS的选择和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6 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4)当需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EPS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

  ……

  【条文说明】EPS的应急切换时间,不同厂家的产品各不相同,但一般不会超过0.2s。采用EPS电源装置是完全可以满足条文1)~3)项各类应急照明的要求。但现在较多高大空间场所中的照明往往会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并且希望其中部分照明灯能在电源故障转换时仍能点亮,此时当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EPS装置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实验表明,当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电源的切换时间不能大于3ms,否则就无法保证切换后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点亮。

 13.7.15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照明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组供电,当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及以上时,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蓄电池组(EPS)可分区集中设置,也可分散附设于灯具内;为疏散照明供电的双电源自动转换箱、配电箱和EPS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或电气竖井内。

  2 当楼层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宜由楼层配电室或变电所引双回路电源树干式为各防火分区内的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设置疏散照明配电箱,电源由双电源配电箱供给,疏散照明配电箱配出的分支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3 当疏散照明配电箱在配电小间或电缆竖井内安装,竖向供电时,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

  4 当疏散照明负荷为三级负荷时,宜由独立的消防疏散照明配电箱供电,可选内附蓄电池组的疏散照明灯具。

  5 高层建筑楼梯间疏散照明灯和标志灯,宜采用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分支回路竖向供电。

  6 疏散照明除按负荷分级供电外,尚应在灯具内或集中设置蓄电池组供电。

  7 备用照明可与疏散照明共用双电源配电箱或疏散照明配电箱。当市电满足供电要求时,不应采用蓄电池组供电;当市电不能满足供电要求设有发电机组时,消防设备机房可设内附蓄电池的过渡照明灯。

  8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同一分支回路供电;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可共管敷设,严禁在应急照明灯具供电的分支回路上连接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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