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至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作为GB 25506-2010自2010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对消防控制室的技术架构进行了一系列系统性更新。
现行标准实施十余年,消防控制室的功能定位正从传统设备监控场所向信息枢纽及综合指挥平台转型。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构成了本次修订的技术动力。政策层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提升连片人员密集场所、村(社区)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保障水平的要求,为本次修订提供了政策依据。


征求意见稿将适用范围拓展为两大类:传统消防控制室(含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和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编制说明指出,这是“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的概念首次被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

图:《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选段
文件新增四个术语定义,分别是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和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其中,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定义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或产权人共同委托等方式,为连片人员密集场所、村(社区)等特定区域提供消防设施集中监管、火警处置和信息报送服务的场所。

图:编制说明选段
标准将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按接入设备分为四个类别:I型对应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II型对应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III型对应家用火灾安全系统,IV型对应区域报警系统。征求意见稿明确,共享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和保护半径须确保到达最远接入单位的时间不大于5分钟,从而为基层不同场景提供差异化的技术路径。

图:编制说明选段
消防控制室设于配置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内,承担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的集中监控、显示与传输职能。该室接收火灾报警信息后,按预设逻辑启动消防设施,并由值班人员组织初起火灾的应急处置;同时保存消防安全基本资料与管理档案。
主消防控制室处于核心管理地位,统一监管整个保护对象的消防设施。它接收并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管辖设施的运行状态,向分消防控制室下达控制指令以启动相应设备,并手动控制共用消防设备。
分消防控制室负责监管特定区域的消防设施,接受主消防控制室的集中管理。它接收并显示本区域设施的运行状态,按预设逻辑启动本区域设备;火灾报警信号触发后,同步向主消防控制室报送,本地记录实时上传。
主消防控制室与分消防控制室之间的远程控制,依托双方控制类设备协同实现。主消防控制室配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与分消防控制室的控制类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和指令控制,设备兼容性须满足GB 22134的要求。主消防控制室据此向分消防控制室发送控制指令,分消防控制室接收后按预设逻辑启动相应设备,并将动作反馈信息回传。分消防控制室通过图形显示装置与主消防控制室进行数据交互,同步完成信息呈现;双方各消防设备的系统时间保持一致。
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面向不具备自建消控室条件的基层场景,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一对多的集中监管。根据接入单位或用户的设备配置差异,其信息传输路径与设备要求也有所不同。
标准将共享控制室按接入设备分为四类:I型接入无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II型接入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III型接入家用火灾安全系统,IV型接入区域报警系统。对应地,I型应配置无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信息传输满足XF 1151的要求;II型应配置现场端平台,满足GB/T 45839的要求;III型应配置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控制中心监控设备,满足GB 22370的要求;IV型可选择配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图形显示装置,或配置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的联网单位应用平台,信息传输满足GB/T 26875.3的要求。
当接入单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无线火灾探测器时,共享控制室应采用图形显示装置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数据。无论何种类型,火灾报警信息在传输队列中始终处于最高优先级,传输过程独立于防护区域内其他系统设备的操作。控制室与接入单位进行数据传输和指令控制时,设备兼容性须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或GB 22134的要求。
共享控制室还须与接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范围、消防设施的控制权限以及初起火灾扑救等应急处置程序。该室保存各接入单位消防设备的操作日志,各单位信息独立存储并设置访问权限。承担维护管理的单位依据协议以及GB 25201的相关规定,对各接入单位的消防设备开展定期维护保养和功能检测。

图:征求意见稿选段
值得注意的是,主、分消控室与区域性共享消控室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主消防控制室与分消防控制室依托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共用消防设备由主控室统一操控,属于传统消防技术体系。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则面向不具备自建消控室条件的基层场景,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一对多的集中监管。征求意见稿明确,设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不能采用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代替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

图:编制说明选段
此外,共享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和保护半径须确保到达最远接入单位的时间不大于5分钟。该室在确定辖区范围时,须综合考量值守人员快速到达报警点位的可行性,并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选址。
技术层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集成与辅助决策功能。火灾确认后,装置须向值班人员提示联动控制操作信息,同步呈现应急处理程序信息,为处置动作提供明确指引。

图:编制说明选段
消防控制室向消防救援队伍提供的信息也更加丰富:首次火警信息(包括火灾报警时间与报警部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重点部位、周边消防水源信息、建筑消防设施总平面图及消防供水系统图。当消防控制室与安全防范系统合用时,监控画面须快速切换至火警区域和疏散通道。对于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还需额外提供发生火灾单位或用户的地理位置、以及所在建筑总平面图及火灾发生部位平面图。
图形显示装置须标识各防火分区的名称和位置,并以底色区分区域属性:火灾危险区域为浅红色背景,高价值场所为黄色背景,避难区域为绿色背景。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数字孪生等数字模拟技术的应用,能够以图形方式动态呈现火灾发展蔓延情况及相关消防设施运行状态。

图:编制说明选段
按照现行工程技术标准,传统消防控制室对应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覆盖对象为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大量小型场所和基层社区因此处于专业值守力量覆盖薄弱的地带。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共享模式,将多个单位消防设施纳入统一集中监管平台,通过专业化值守和集约化运维弥补单个场所管理能力的不足。
编制说明特别指出,共享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应突出区域性特点,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确定选址及管辖范围。同时明确接入单位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共享控制室作为专业能力的补充力量,与接入单位形成协同共治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图:编制说明选段
在标准修订方向日趋明确的背景下,如何将区域性共享消防控制室的理念从条文转化为可运行的系统,已成为行业关注的实际问题。瑞眼科技基于物联网远程控制技术构建的服务方案,通过在现有消防设施上加装智能硬件并部署远程控制平台,能够实现多个场所消防设施的集中监管与统一调度,兼容多品牌消防设备。
系统覆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的远程控制功能,目前已在园区、高校、医院等场所投入应用。通过将分散的消防设施整合为统一的集中监控体系,该方案有助于降低值守人力投入并提升统一调度与监管水平。

图:瑞眼多消控室智能合并架构图
时隔十五年的首次修订,是消防控制室技术迭代的必然结果,也顺应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走向精细化的大势。征求意见稿对数字孪生与共享消控室等技术方向均有明确涉及,信息分级机制与辅助决策功能也在文件中得以体现,这为行业下一步发展勾勒出清晰的技术图景。如何在合规框架内实现消防设施的高效整合与智能升级,仍是一个需要持续探索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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