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轨道交通电气化采购项目的消防疏散照明产品招标中,其招标书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对产品硬性规定的过分要求,譬如指定使用德国阳光、荷贝克、海志、非凡等品牌的胶体类铅酸蓄电池,规定集中电源的开关电源需采用双备份设计等(参见以下招标文件截图)。
这些极不正常的过分要求,与国家倡导地铁、高铁项目电气化设备国产化指标的高要求背道而驰(参见如下截图)。也与国家反垄断和廉政化建设推进相违背。如此的规定大行其道,极可能存在某些品牌代理人与多方勾连、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不合规招投标行为。具体有如下原因。
一)胶体铅酸蓄电池在消防行业中的应用,综合多项比较并无优势可言:胶体电池初期使用的电解液密度低,前期阶段对极板的板栅腐蚀小,寿命比其它铅酸电池略高20%。但在它的中后期阶段,电解液量已减少,密度变大与AGM(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型/贫液式)铅酸蓄电池没多大差异,仅在深度循环充放电过程中的氧通道失水率小一些,总体整段寿命高一些,但并不像胶体电池行业的销售业务那样大吹特吹(现实中,在浮充/均充应用领域的胶体电池并没有多少占比,譬如UPS不间断电源、直流屏等行业)。再结合胶体电池价格过高和初期使用(前几十次循环充放电)稀硫酸蒸汽通过减压阀冒出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估,以及AGM电池后期现场维护可加水延长寿命(胶体电池一般则不行),最重要的一点是消防疏散照明应用没有频繁的循环深度放电条件(仅在火灾条件下执行)。因此胶体电池在消防行业中的应用并无优势,尤其是在地铁等地下场所的密闭空间应用。胶体铅酸蓄电池的主要优点优势在于动力应用领域(譬如电动自行车等等),具体原因如下(详细解说):
铅酸蓄电池制造在中国已有近八十年,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汤浅公司首创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AGM隔板/贫液式),再到后来的德国阳光公司尝试采用硅胶加入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中形成凝胶而获得了胶体铅酸电池的研制成功。应该说,铅酸蓄电池各种技术及生产工艺被中国引进和创新在国内早已非常成熟,几十年来中国也成了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世界生产基地。譬如元老级的日本汤浅公司也在广东的顺德建厂,日本松下也在辽宁沈阳建厂生产。因为作为重金属元素的铅对环境污染的敏感性(尤其是铅粉和极板涂膏生产线),发达国家均选择在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建厂(中国也从制造业发达的沿海地区陆续转移到江西、湖南等省的贫困山区),譬如早前的中国和现在的东南亚和南亚,现在的德国阳光胶体铅酸电池也不例外。
胶体电池也是铅酸蓄电池的一种,它仅仅是在稀硫酸溶液的电解液中加入二氧化硅及一些添加剂形成二氧化硅凝胶而已,即把水分和硫酸(即稀硫酸)贮藏在二氧化硅凝胶中。电化学反应时,还是凝胶中的稀硫酸与极板上的药膏活性物质发生作用。目前的胶体电池基本上还是采用玻璃纤维隔板(即AGM隔板)和PE/PVC隔板(负极),采用负压真空的方法使凝胶压入(德国阳光的凝胶较稀,可直接加入渗透),而不像硫酸溶液那样可以自然渗透。胶体电池前期使用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富液的(充满整个槽体空间),即初期使用的充电过程会产生大量的酸气(稀硫酸蒸汽)通过减压阀冒出,而且易发生减压阀失控而导致大量漏液(凝胶液冒出)和壳体膨胀变形,严重时会发生蓄电池组短路而爆燃的危险事故。胶体电池初始经过几十个充放电循环之后,电池凝胶才开始失水收缩而形成内部胶体裂缝(氧循环通道),电池才进入到负极吸收正极板析氧的稳定阶段。因此说,胶体电池使用的前段时间也会产生大量酸气(稀硫酸蒸汽)通过减压阀冒出(基于人体呼吸道健康,胶体电池不太适合用于密闭空间的应用场所,譬如地铁等地下空间和精密仪器放置的密闭场所),这与老式开口的富液式铅酸蓄电池没有太大差异;只是在使用的中后期阶段,随着其电解液的减少/干涸,电解液的量、密度和析气等变得与AGM电池差不多。胶体铅酸电池与普通铅酸蓄电池存在着相同的失效模式:失水、硫化和正极板软化。
胶体电池的动力应用优点之一:深度放电/充电的循环能力。中后期阶段胶体电池的氧气在胶体的裂缝中,要突破胶体的弹性压力才能够溢出,所以形成了具备氧气压较大,氧循环优于普通的电解液电池,这样,胶体电池的中后期失水少。这是它在蓄电池深循环应用中(失水小)的优点,因此它在电动自行车等循环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消防电气领域并不存在这样的频繁性深度循环使用的需要(即仅在火灾/火警条件下),消防应用的蓄电池更多的是浮充或涓充状态,而且集中电源/EPS行业设定的12V系列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在10.8V以上,放电并不太深,胶体电池的这个优点得不到体现。另外,胶体电池的氧循环虽然好于普通电解液的电池,但是,氧循环也会发热,导致胶体电池充电后期温升较高,同时更加容易进入热失控(胶体的散热流动性比液体差)。所以,胶体铅酸电池的“鼓胀”失效远远高于其它铅酸蓄电池。而且,一些比较差的胶体电池的板栅仍然采用低锑合金,降低了负极板析氢电压,使得电池内部气压更高,导致电池更加容易热失控。比较好的电池制造商都是采用铅钙系列合金,并且通过采用高锡来缓解早期容量损失。另外,胶体电池也能够在后期维护中补水,但其补水比其它铅酸蓄电池困难,需采用负压真空的方法补水。
胶体电池的动力应用优点之二:大电流/高倍率放电能力。胶体电池的正、负极板栅上的药膏与胶体黏附比较强,即在大电流/高倍率放电的板栅变形时,板栅上的药膏活性物质不容易脱落;但也存在一个缺点,凝胶内阻比较大,使蓄电池的高倍率放电能力下降(一般不能超过5C)。尤其是胶体电池极板为圆筒型的设计款式(参见如下截图),大电流/高倍率放电的使用寿命更长(譬如用于动力机车上采用3C~5C倍率的启动/打火)。但是在消防电气应用领域并不存在这样的高倍率大电流放电情况,消防照明应用的蓄电池主要是执行行业规定的90分钟放电(即平均0.75C左右的放电倍率),放电倍率并不大。因此,胶体铅酸电池的此优点,在消防行业的应用并无多大作用和价值。
二)轨道交通项目此类招标文件的特定要求,不符合消防行业的“产品一致性”要求。消防疏散照明产品具有严格的国家检测报告和3C证书,即项目上安装的产品必须严格符合其消防检测报告上列示的主配件及其品牌(文字及照片)要求,集中电源柜配置的蓄电池、开关电源等主部件的品牌、型号、数量不得随便替换、增减,否则就会判为不合规的非标产品,消防验收通不过。据查,目前为止:1)行业还没有一家消防疏散照明厂商的集中电源(国家检测报告)采用了胶体电池配置。2)行业还没有一家消防疏散照明厂商的集中电源(国家检测报告)采用了开关电源双备份的设计配置(注:目前电源模块双备份或冗余并机的设计仅在计算机/通讯IT领域的UPS不间断电源上有此应用)。既然没有一家有这种“特定要求”产品,那为什麽轨道交通的采购招标方又往往设置这样的招标要求呢?原因可能只有一个:先让其他想参与者知难而退(很多想投标者也不懂别家是否有),再指定某内定者来另行商议特供(违反了国家招投标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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