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挂证”行为查处情况的公告
广大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
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证”违法行为,我总队于近期查处了3起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挂证”案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李某出租资格证书行政处罚案。李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于2022年3月将本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证”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针对李某的违规“挂证”行为,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某罚款18000元。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由某出租资格证书行政处罚案。由某于2023年4月入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该机构任职期间,由某在未告知该机构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又入职了某中学校,且事后一直未主动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离职。由某的行为属于违规“挂证”,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针对由某的违规“挂证”行为,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由某罚款10000元。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李某出租资格证书行政处罚案。李某系某市直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将本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证”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针对李某的“挂证”行为,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李某罚款10000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政策法规处
2026年4月16日

西藏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查处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的公告
广大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
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证”违法行为,强化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监管,切实保障消防安全,现将近期查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我总队查处4家存在“挂证”违法行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分别为西藏瑞*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西藏景*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藏怡*消防有限公司。上述机构均存在地方人员“挂证”、不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却擅自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总队依法对每家违法机构处以人民币伍万元罚款,对各机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赵某、宋某、祖某、邹某)分别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依法为相关注册消防工程师办理注册注销手续等事宜,并将相关查处情况函告“挂证”人员所在任职单位,督促其加强人员管理。
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违法行为,严重破坏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公平公正秩序,降低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潜藏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在此,我总队郑重告诫所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坚守消防安全底线,坚决杜绝“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和执业行为。
我总队将持续加大对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净化消防技术,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服务市场环境。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单位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秩序。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策法规处
2026年4月15日
来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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