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公示一则行政处罚案例。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广州*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广州梦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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