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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实施部门自行印制,不再加盖人社部印章
2025-01-07 13:43:10浏览量: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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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方式的通知》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人社部不再提供技能人员空白职业资格证书。

二、原由我部提供的相关技能人员空白职业资格证书,改由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自行印制,样式可参考2018年版职业资格证书样式,证书不再加盖人社部印章,证书编码规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倡导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推行电子证书。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单位(部门)为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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