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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消防救援机构的最特别之处
2024-01-03 13:34:51浏览量: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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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管理体制

  《国家消防救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向社会公开,明确省级及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国家消防救援局与地方党委和政府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中央主建、地方主用,必要时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调度。由此看出,省级及以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双重管理体制。

  条块结合、以条为主

  “条块”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或者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条”就是指上级到下级实行垂直管理,对某一领域工作的管理,一竿子插到底,便于管理指挥,实行全面控制。“块”就是由地方各级实行属地管理,本级自主管理某项工作,便于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便于因地制宜。两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处理不好容易引起条块分割,互相扯皮,责任落空、矛盾冲突等情形。

  因此,便有了“条块结合”,其中以同级党委、政府为主管方的,就叫“以块为主”;以上级部门为主管方的就叫“以条为主”。

  按照编制规定,省级及以下消防救援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中央主建、地方主用,必要时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调度。

  干部的考察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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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重管理体制下,会有主管方和协管方,各自在干部的考察、任免方面的权限作用亦有不同。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协管方进行。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很明显,地方党委和政府作为协管方,对于省级及以下消防救援机构的领导干部,没有考察和任免的权力。

  书到此处,不禁心生期待:应急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局的干部任免调配职责会如何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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