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制定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8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国家消防救援局,邮政编码:100097。(注明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意见)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gjxfjyjzcfg@163.com。
附件:《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pd
消防百事通网站所有文档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版权方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ire114-shiji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