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202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现场消防这样做!
2025-08-15 09:36:10浏览量:1983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 50720-2011,2025年版)是对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的局部修订,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5年6月30日批准,并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主要调整和亮点如下↓↓↓

一、标准性质与名称调整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旧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新版:推荐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50720-2011,2025年版)。

意味着原规范中所有强制性条文,包括未被《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废止的均不再强制执行;名称中“规范”改为“标准”,编号新增“/T”,且明确要求与其他条文一并实施,核心执行标准未降低。

二、总则新增与术语调整

总则:新版在“自防自救”基础上,新增“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智慧消防”,强调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融合;新增“宜采用信息化消防安全管理技术和智能化消防设施”,引入智慧消防理念。

术语调整:

旧版:“临时消防设施”中“疏散指示标识”

新版:“疏散指示标志”,与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术语一致表述更规范;

旧版:“临时设施”中“围墙”

新版:细化为“临时围墙”,强调其临时属性,避免与永久性工程围墙混淆。

三、总平面布局变化

关于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

旧版:要求“设置环形道路”

新版:“应设置环形道路,或在道路尽头设置回车场”,体现环形道路“不再唯一”;总平面布局新增“回车场”为必含要素,完善布局规划。

关于超100米在建工程回车场尺寸消防车道与救援场地:

旧版:12m×12m

新版:18m×18m;救援场地按建筑高度分档规定(15m/20m/25m长,10m/10m/15m宽),允许间隔布置(间隔≤30m),明确与在建工程突出物距离5-10m,且“宜在主体结构施工前投入使用”;新增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可参照执行相关规定。

四、临时消防设施完善

一般规定:

新增“自救呼吸器、强光手电、破拆工具”为应配器材(地下工程须设消防器材储存室,并宜增配防毒面具);

明确“临时疏散通道”强制要求;

消防水泵专用配电线路范围扩大,强调“火灾时持续供电”;

地下工程需设消防器材储存室,配备自救呼吸器。

灭火器:全面升级配置基准——易燃易爆场所及临时动火作业点的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均由旧版3A/2A统一提升至4A,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全部收紧至40m²/A;液体火灾最小级别提高至89B,保护面积1.0m²/B。

新增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0.50MPa时设减压装置。

应急照明:疏散通道照度从0.5lx提升至3.0lx,临时避难场所≥10.0lx;高度超100m在建工程应急照明持续供电≥1.5h,其他工程≥1.0h。

临时避难场所(新增部分):新增高度超100m工程需设临时避难场所,结合永久避难层;临时避难场所应配乙级防火门窗并配备相应设置等,距作业面垂直距离≤50m。

五、防火管理强化

责任主体:

旧版:“施工单位负责”;

新版:“建设、施工、监理等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管理制度:新增“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和维护制度”,完善体系。

可燃物管理:限制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施工作业区存放及用量;可燃气体场所宜设探测报警或视频监控,易燃材料库房宜设局部自动喷水设施。

用火用电用气:动火后监护延长至30min,设不燃材料接火装置;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禁动火,冷库、地下工程动火有专项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需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标准。

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 50720-2011局部修订条文2025年版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百事通系信息发布平台,消防百事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