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5时许
北京顺平路潮白河大桥发生火灾
引发主桥中跨部分坍塌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1629.8万元
日前
北京市政府批准该起事故调查结案
经调查认定
顺平路潮白河大桥“4·23”较大火灾事故
是一起因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
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
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桥梁路灯建设情况
2000年9月,顺义区政府与原市公路局研究决定,顺平路(七分干渠-潮白河桥)路灯设施由顺平路扩建工程指挥部出资,顺义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000年12月,顺平路扩建工程指挥部与顺义区原市政管委签订《协议书》,明确顺平路(含潮白河大桥)照明工程的实施由顺义区原市政管委负责全面落实。当月,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开始安装,施工单位为顺义区原供电局。其中,路灯配电箱由顺义区原供电局确定选型并组织安装,配电箱装有3个160安断路器,与设计图纸不一致。
2001年2月,路灯设施安装完工并交付使用。2001年12月,顺义区原市政管委和顺义区原供电局对路灯数量、照度进行验收。路灯设施安装未留存完整的施工、竣工资料。
2007年桥梁加固施工现场照片显示,灯杆位置与事故发生前一致,系杆盖板内有2条钢管。经查,加固施工不涉及路灯灯杆和系杆盖板内路灯电缆。
事故发生经过
经查,2025年4月22日19时12分,潮白河大桥路灯正常启动。
4月23日4时49分48秒、49秒,主桥中跨南侧1#吊杆东侧紧邻的路灯灯光出现2次闪烁。
4时49分50秒,主桥中跨南侧吊杆下方出现爆闪亮光并有火星掉落。
4时49分52秒,主桥中跨南侧1#吊杆东侧紧邻的路灯灯光发生闪烁,随即熄灭。
4时50分57秒,桥上其余路灯同时熄灭。
4时56分,主桥中跨南侧出现明显黑烟。
5时09分53秒、6时15分19秒,主桥中跨南侧有线缆熔断。
此后,主桥中跨南侧多处先后出现浓烟、明火。
7时06分56秒、7时50分24秒、7时53分27秒、7时55分24秒、8时02分15秒、8时21分34秒,主桥中跨先后发生6次坍塌。
事故直接原因
综合相关技术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主桥中跨南侧1#、2#吊杆之间的系杆倒U型盖板内的路灯电缆外护钢管多处腐蚀穿孔、电缆绝缘层老化破损产生放电,电缆短路,断路器未脱扣,电缆持续放电引燃盖板内可燃物,明火沿倒U型盖板内系杆HDPE护套蔓延,南侧多根吊杆在系杆盖板内的部分长时间处于火灾高温环境,多根吊杆的钢丝及系杆钢绞线在高温状态下力学性能急剧下降,先后断裂,相应吊杆处横梁坠落,导致主桥中跨部分坍塌。
事故暴露出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相关政府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经过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对2家单位和16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事发时路灯设施运维单位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核查。顺义区政府对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及北京顺政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路灯设施运行维护有关责任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结合事故原因和暴露的突出问题,事故调查组总结分析了主要教训:安全生产责任要切实落实落细,风险防控要盯紧抓牢关键节点,隐患排查治理要在看不见的地方多下功夫,公共基础设施要强化全周期管理,应急处置要立足于打有准备之仗。同时,提出五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自觉深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层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系统提升桥梁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全面强化照明等设施安全运行管理,五是切实提升应急处置综合能力。事故发生后,全市迅速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照明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针对系杆拱桥、悬索桥、斜拉桥等特殊结构桥梁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并全面排查配电设施、箱柜、线缆、灯具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首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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