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的互动交流栏目中,有网友对消防设施巡查问题进行咨询,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回复为:“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能离开消控室开展防火巡查”。
具体如下↓
咨询:
GB2501中6.1要求“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作职业就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对巡查频次作出规定;同时,本标准也指出设有消防值班室的单位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24小时值班。那请问,1、消防控制室只有两人值班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是不能进行设施巡查?2、设施巡查需要取证才可以巡查?3、目前好多单位设施巡查由保安或普通职工代巡,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规情况?
回复:
一、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和北京市正在推行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因此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不能离开消防控制室开展防火巡查。二、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作职业就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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