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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管进居民楼,敲门入户清理东西,真的好吗?
来源:靠山屯闲话作者:ifire91 2022-02-16 17:42:30浏览量: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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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某地发生了一起居民楼火灾,是电动自行车引起的。

随之,很多地方都组织了规模较大的居民楼消防监管行动,去清理楼道内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去敲居民的家,从户内清理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的电池。

针对这件事,还是值得讨论一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就是刑事案子,警察要进入居民住宅的时候,都得要办理审批手续的。

消防检查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进入居民家是根据哪个法条,清理居民家中的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的电池,又是依据的哪个法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这样一条:

第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业主、使用人、受委托的消防服务单位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这条出来后,因为高层民用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特别是住宅建筑部分,也引起了较多的讨论:消防救援机构到底要负责哪些高层居民住宅的监督检查?其他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是指谁,派出所、物业、社区居委会……吗?检查哪些具体内容,包括入户检查吗?没检查或检查没消除掉火灾隐患,居民住宅发生了火灾,承担责任吗?

关键,居民住宅楼还是很多的,检查了之后,消除隐患也不是那么容易,要针对居民个人的处罚难度也是挺大的,再加上消防监督员也没几个人啊,重点消防单位还管不过来呢,再给加上居民住宅的检查,如果居委会、物业和派出所再天天打报告让你来处罚,能不能整的过来?有监督员担心:这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完成不了的任务吗……

从火灾来看,很多时候都是个综合问题。比如经济问题,产品问题,技术问题等,真正需要管理介入的只是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管理都是有效的。比如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车通道堵塞,沿街店铺三合一火灾,等等。现行的管理措施可能未必有多少效果,不信回头看看轰轰烈烈的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效果在哪?顺便说一句,每次专项治理发了文件、搞了几次活动、宣传了几下之后,是不是应该搞个综合评估,看看有没有成效,以此来分析下次还要不要再搞。

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火灾确实在增多,但究竟有多严重?现在有个统计数据是2021年大概1.8万起,这1.8万起有多少是因为电池?现在在用的电动自行车有多少辆,电池有多少块,发生火灾的比率是多少?

我曾经看到过交警部门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多次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因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实在是太多了。但遗憾的是,所有这些禁止很快都实施不下去了,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经济性、便捷性是现阶段历史的选择。

当一个人为了赚钱养家,丢块电池都觉得非常心疼的时候,你入户去清理了他的电池,这恐怕不能说:我这是为了你好。这样的事儿,还真得再三考虑一下,有时候,我们可能真的要接受现实,容忍一些不完美,把精力用在大事和能够做好的事儿上去。

当然,我们也应该适度宣传,现阶段大块的锂电池有火灾爆炸风险,居民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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